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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血暴

恐怖片美国1996

主演:威廉姆·H·梅西  史蒂夫·布西密  彼得·斯特曼  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  哈威·普雷斯内尔  梅莉莎·彼得曼  史蒂夫·里维斯  拉里·布兰登伯格  约翰·卡洛·林奇  斯蒂夫·朴  

导演:乔尔·科恩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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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1 12:50

详细剧情

  汽车经理谢利(威廉姆·H·梅西 William H. Macy 饰)有一个完美的兴建停车场的计划,他多次找他的有钱岳父威利借钱,可是一毛不拔的威利始终没答应。无奈之下,谢利只有找到卡奥(史蒂夫·布西密 Steve Buscemi 饰)和基亚(彼得·斯特曼 Peter Stormare 饰),请他们绑架自己的妻子以勒索威利100万,事成后给他两4万酬金。3人一拍即合。
  当谢利回到家时,威利告诉他可以考虑一下他的计划了。喜出望外的谢利马上找到了威利,然而威利并不是要借钱,而是想自己投资。失望的谢利回到家时发现妻子已经被绑架了。卡奥和基亚在绑票得手后逃跑时,又意外打死了一名警察和两名路人,事情开始闹得越来越大……

 长篇影评

 1 ) 站台上的手套

“曾经有个伙计赶火车。他戴着一副手套,结果掉了一只在站台上,他没注意到。他上了火车,坐到窗边,意识到自己手上只剩一只手套,但火车已经开动了。他怎么做?他打开了窗户,将另一只手套也扔向站台。这样,拿到第一只手套的人,就能有完整的一副了。”

寻找意义?

张大春曾在《小说稗类》中对寓言作过一通精妙的评论:

当一则寓言所指涉的寓意是如此可移易或可反转的时候,我们又如何将之视为一种教训或真理的载体?或者,寓言结尾处的寓意部分——也就是一再以“这个故事说的是……”形式所带出的那段话,只不过是寓言作者或编者为了让一个现实世界中无法存在的荒诞故事(如:狐狸请鹳鸟吃饭,青蛙想和牛比试身躯大小等)能够和现实世界容有较多的“意义上的联系”而设计的言说而已。

在此基础上,他更进一步,议论起小说来:

人们无法想象小说像一个力士所干下的“无的放矢”的勾当。一部小说容纳了多少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角色,他们却像现实世界中的活人一般说着人话,干着人事——这难道不比狐狸能请鹳鸟吃饭、青蛙比牛更肥大之类的故事更加荒怪吗?正因其荒怪,小说也就犹如寓言一般也有了它符号学上的需要:它必须具备一个寓意,它必须有所指涉,它不能一箭射出,不知所终,它得落在一块可以供读它的人为它画上靶位的墙上、地上或者什么东西上。

如果说应试教育害人的地方有哪些,首当其冲的一条或许就是令读者、观众总是不由自主的在其所读、所看的作品中寻找意义;妄图在阅读、观看完毕后能想出一条“所以这个故事是想告诉我们……”的结语。然而,倘若每个故事都能如此简单的归结成一句金玉良言,那作者又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地去构建那些庞杂而精致的剧情?在这寻找意义的旅途中,我们会不会错失了作者暗藏在“罔两”之处的其他趣味?

个人以为,文首的寓言是对《冰血暴》第一季最为精准的总结(让我们小心那种想要给万物赋予意义的本能):讯问完毕,莱斯特犹疑着向门口走去,他心中有一条辩解想要告诉莫莉:“我绝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那种(邪恶的)野兽。“于是莫莉给他讲了这个小故事,这个模棱两可、意味不明的关于手套的故事。

我曾对这个故事困惑不解。在听完这个故事的一瞬间我有一个想法,我认为莫莉的故事是个反讽,那个扔掉手套的人虽然说着,“捡到手套的人,就能拿到整副手套了”,但这不过是自我安慰——因为仅剩的一只手套于他无用,还让他显得很蠢。对我来说,这符合莱斯特转变——从开始的懦弱、胆怯到最终的精明算计、自我陶醉。当然,我的看法显然非常小众,与网络上的各种解读都格格不入(常见的解读是莫莉将莱斯特比作一只手套,马尔沃则是另一只等),不过这应该恰是本剧的魅力所在——“作品摊展开来,其中不尽是可兹辨识的明确答案,不尽是借由种种知识工具所能垦掘出来的符旨或意义;铺展开来的还有‘罔两’(这个‘似是而非也’的名字)和‘景’(这个‘似是而非也’的本质)一般的奥秘。”(小说稗类 P62)

荒诞

《冰血暴》有其荒诞的美感。自第一季起,剧作者便不依不饶地在片头打出那个巨大的反喻:“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荒诞一词于存在主义中预示着生命无意义、矛盾、失序的状态。加缪在《西西弗神话》第一个章节便讨论了“荒诞与自杀”:“自杀,在某种意义上,像在情节剧里那样,等于自供。就是自供跟不上生活,抑或不理解人生。……所有想过自杀的健全人,无需更多的解释便能承认,这种荒诞感和想望死亡有着直接的关系。”

哲学意味上的荒诞总是脱不开与死亡的纠缠。在一个没有“至高意义”的世界里,寻找活下去的理由看起来应是重中之重。然而,即使精神上认知了生命的无序,肉体却畏惧毁灭,这矛盾所诞生的罅隙,便是荒诞寄附的空间。

有人将马尔沃形容成恶魔,一个在人间引发堕落的魔鬼,冷血、无情。不过,在我看来,他不是 “恶魔”、“魔鬼”,也不是加缪笔下指向普通人的“荒诞人”,他是“荒诞”本身。他自始至终带有一种游离感——虽然剧作者在其谨慎的逻辑框架下将其包装成一个合理的“无所不能之人”(至少在第二季和第一季前九集中是如此),但他的形象始终是不可信的——他宛如一个寓言,利刃般直直插入生活,刺破生活安全的表象,以冷酷、轻蔑的姿态向众人发起挑战,要求他们思考,打破他们赖以生存的秩序,将他们导向死亡。

盖斯第一次拦下马尔沃的车,马尔沃说:“我们可以那样做。你找我要文件,我告诉你,这不是我的车,是我借来的……看看事情会怎么发展。我们可以那样做。或者你可以回你的车,然后走开。”“我为什么要那样做?”“因为有些路你不该走。因为地图上以前会标明‘那里有龙’,现在不标了,但那并不意味着那里没有龙。我告诉你会发生什么事吧,格林利警官,我要摇上车窗,然后开走,你就回家去找你的女儿。每隔几年,你会看着她的脸,知道你还活着,因为你在特定的夜晚,选择不走特定的道路,你选择走向光明而不是黑暗,你明白吗?”

盖斯是个知足的人。冰天雪地中,他坐在警车里喝热咖啡,通过对讲机与女儿聊冰球和作业。他是个好人,在与马尔沃发生接触前,他从未考虑过自己的死亡;在这场对话之后,盖斯第一次意识到了生活表象之下的失序,并由此开始抗争——在第五集中,盖斯的邻居向他讲述了一个关于想要拯救全世界苦难之人的寓言,邻居说:“只有蠢人才觉得自己能解决全世界的问题。”盖斯则回答:“但你总得试试,是吧?”。

在我看来,剧作者对于荒诞的看法是批判性的,第二季中,诺琳热爱阅读加缪的小说,把加缪的话当成金科玉律,她对贝琪说:

“加缪说知道我们会死这一点让生活变得无趣。”

贝琪则回答:

“好吧,我不知道加缪是谁,但我猜他一定没有一个六岁的女儿。”

这与盖斯的剧情似乎进行了呼应。盖斯与莫莉最终赢得了平静与希望,他们是这部剧集中为数不多获得幸福的人,他们并没有成为加缪的“荒诞人”,而是在生活中对抗,并寻找出路——这也是我理解之下,为何最终要由盖斯去杀死马尔沃的原因,即借由杀死荒诞的代表,而获得一种出路。

荒诞人

本剧中,剧作者有意无意地设置了许多“荒诞人”。最突出的或许是继任的警察局长比尔。我相信大家在观看剧集的时候会对这个天真的老家伙感到抓狂。成为局长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布置办公室,并在此期间漫不经心的与莫莉交谈:“我要确保你知道应该专注的突破口,查查路过的车辆,找找头上有伤的人,问问隔壁镇有没有类似的案子。别再烦可怜的莱斯特了。”对于“荒诞人”而言,“他并非对怀念一窍不通,但喜爱自己的勇气和推理胜过怀念。”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第五集那短暂的清明时刻之后(意识到也许莫莉是对的,莱斯特与一切都脱不了干系),一旦得到了一个更显著、更简单、更符合自己理念的谜底,他便义无反顾的全盘接受,再也听不得任何其他解释,也看不见逻辑上的漏洞。当马尔沃最终被众人揭示,比尔再也无法躲避这个超越他推理局限的存在时,他便垮掉了。他说:“这案子结束后我就不干了。我要辞职。我没这个胆子。戴着警徽,看着人们干得出来的事,那种残酷……我以前总是积极看世界,看人,总往最好的想。如今我小心翼翼,心绪不宁。这份工作如今让我一边喝酒,一边盯着壁炉。我从未想要成为这样的人,思考一些很宏观的东西,譬如事情的本质……我所想要的只是一堆煎饼和一辆8缸发动机的汽车。”

比尔的话显示了他作为“荒诞人”的自知,他曾积极地看待世界,正如加缪所描述的:

勇气教他义无反顾地生活,教他知足常乐,而推理教他认识自己的局限。虽然确信他的自由已到尽头,他的反抗没有前途,他的意识可能消亡,但他在自己生命的时间内继续冒险。这就是他的能力范围,就是他的行动,他审视自己的行动,而排除一切评判。
……至于其他的道德(我也指背德),荒诞人只要发现世人一味为其辩护,他就没什么好辩护的了。

但马尔沃的出现却是迎头痛击。马尔沃有着一种更高层的生活,一种脱离普通人的生活,在某种层面上或许可以用伟大来形容,但这种生活对于比尔来说是不诚实的,或者说是无法接受并被理解的。

除了比尔之外,此类“荒诞人”在剧中比比皆是。莱斯特的第二任妻子、莱斯特的弟弟、凤凰超市老板的儿子、警局前台、两个FBI探员等等(第二季最为突出的人物应该是那一对倒霉的小夫妻)……几乎所有那些碌碌无为的非主要角色都沦为了剧作者笔下的“荒诞人”,他们全盘接受自己,活在当下,不相信未来和永恒(甚至不去思考这些),也不寄希望于上帝,而这积极与热情在马尔沃的轻蔑前显得可悲与可笑。

总结

欣赏本剧的大忌之一,或许就是想要在所有这些零零总总之中找出那个“这意味着……”的结语。“伟大的作品,其蕴涵的意义总比有意表达的要多。”这亦是我对本剧的看法。所以最后,我想总结一下第一季里一些好玩的意象,以此收尾:

1、 莱斯特家的海报

2、 超市办公室的王冠背景,与之后家中的彩绘玻璃对应。

3、 比尔的办公室

 2 ) 虽然最后该死的都死了,但法律仍是无效的——《冰血暴》第一季简评

一侃·虽然最后该死的都死了,但法律仍是无效的——《冰血暴》第一季简评


几个观看理由:

◾如果你觉得生活中有某种你走不出去的怪圈困着你,你想打破现状,请看。
◾如果你对俗套的剧情、虚伪的演技感到疲惫,而需要一点新鲜的东西打发时间,请看。
◾如果你对科恩兄弟的电影感兴趣,喜欢看那种精致的坏蛋能把人性恶与智力演绎到什么程度,请看。
◾如果你对于如何构思一个故事线复杂,伏笔出色的叙事性作品感兴趣,请看。

如上基本就是我想说的,《冰血暴》第一季做的比较出色的地方。接下来是我真正想谈的。

最初想写点关于《冰血暴》的什么,并不是因为它的剧情有多么精彩,而是这个电视剧中某些对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的想法,有点刺激到我。

剧情吸引人的作品,观众只要睁着眼睛看就好了,文字写的再多也无非就是赞美,这种个人化的东西一旦公之于众,要么就是被人忽视,一旦别人用心理解,反而会因为个体的差异性而产生争执。

所以我不是很想写剧情方面的问题。



之前说到“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

我用了管理而不是统治,所以我想政治这个问题就可以暂时抛到一边了。

管理,大概就是让一个范围内的东西,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以某种秩序排列。现行的体质和文化下,法律是大多数人头脑中最有效的方式。

肯定会有人唱反调,即便他对法律一无所知,也可以说他认为法律造成了很多不公,法律并没有对弱者起到足够的庇护作用。但他可知道如果没有法律会怎样,或者说法律应该怎样改变作用方式?空口无凭的反对在民主社会一直是享受着某种政治正确的,仿佛只要反对,就会对做决定的那个人产生威慑作用。

但我觉得要想反对的有意思,还是要把前前后后的东西都想得一清二楚,或者是找到一个比较特殊的角度。



在《冰血暴》第一季里,我觉得反映出了一些比较有趣的倾向。

面对法律制裁的莱斯特Lester与杀手马尔沃Malvo,还有法戈市Fargo黑帮派到贝米吉的两个逗逼莽汉,在被惩罚的最后一刻都没有放弃抵抗,而那个曾经意外捡到百万美金、笃信上帝的人,最后竟然为了实现自身的救赎,又把钱还回到了曾经的地点。法律和宗教,同样是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而在《冰血暴》的第一部中,法律明显是无效的,它似乎只能把人逼上绝路,而进一步造成更多的损失。

为什么那个胖子最后选择把钱还到事发的地点,来作为对上帝的交待?理由恐怕有三:第一,他相信上帝的视野是不存在盲区的,制裁是无法逃脱的;第二,他曾经从上帝处得益,所以他相信上帝是一定存在的;第三,他认为只要自己做了对应的事,自己的未来还是有希望的。

反观面对法律的莱斯特呢?

第一,他觉得法律与执法是存在缝隙的,只要自己将执法者所能看到的证据都抹杀掉,自己就可以逃脱;第二,曾经作为生活的弱者,当他因为弱小而屡次被霸凌时,法律没有帮过他,当他因为贫困而屡次被妻子与弟弟羞辱时,法律也没有帮助过他,所以他对法律没有任何皈依的心理;第三,他知道,只要自己被定罪,那么自己无论再做什么未来都是没有希望的,法律永远不会给他什么机会,除非下辈子。

所以当莱斯特因为妻子的嘲讽而恼羞成怒,向自己的妻子挥出第一锤,看到妻子流血、要失去意识时,他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他停手、道歉、叫救护车呢?法律会为他制定罪名,让他付出时间或者金钱的代价,并且法律的后遗症会一辈子生效,除非莱斯特换个环境生活——但这个记录已经在他的档案中了,他永远没有机会洗清这个罪责,在社会里他永远都是一个曾经造成过重伤害罪的罪犯。就像雨果《悲惨世界》里的冉阿让,出狱之后想好好做人,想找一份工作靠劳动生活——不好意思,只要你的黄护照上证明你曾经是个危险人物,知道的人就不会接受你,除非这个人是个信仰上帝的主教。只有相信神的人才会给冉阿让提供面包、床、银烛台,这并不是说主教是个世俗意义上的善良的人,而是宗教与法律这两个不同的思想体系,在本质上的区别。

现代社会里的莱斯特当然没有主教,所以他只能继续挥锤,直到把妻子打死。妻子永远闭嘴,最好毁尸灭迹,莱斯特才能有未来。

起初莱斯特当然没想杀死妻子,他只是想教训教训这个不规矩的女人,让她领略一下自己的男子气概;而最后将妻子头颅打烂的那些锤就主要是出于对法律的恐惧了。从电视剧的角度,不是命运把莱斯特逼上绝路,而是法律的负面作用。除了人性本来的恶之外,莱斯特是个平均水平线以下的邪恶之人吗?未必,如果法律给莱斯特机会,他恐怕不会把自己的亲弟弟和侄子送进监狱。虽然杀人偿命是公理,是毫无疑问的人间正道,每一个质疑其正确性的人都要被整个社会唾弃,但是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呢?当杀一个人偿一条命,杀两个人也偿一条命时,如果不断的杀人才可能让自己活下去,那为什么不杀呢?这是一个很恐怖的问题,很多时候也是我们正在回避的问题。

所以说我从这部犯罪片里,反而看出了法律的无力,甚至是法律的罪恶。杀掉连续杀人犯的,是一个已经辞去警察职位的邮差,是什么驱动这个邮差以身犯险杀掉杀手呢?是对于家人安危的担忧,是对自己心中执念的难以释怀,反而法律的作用在这里是缺席的。他曾经是警察时,因为怕死而认怂,不敢动杀手一根毫毛,现在他是个邮差,却不怕犯罪而私闯民宅并开枪杀人。为什么杀手马尔沃没被一直以来成为剧情核心之一的女警察杀死?兢兢业业的警察与法律一体,我想在这里法律受到了藐视与嘲讽。同理莱斯特最后也不是警察杀死的,而是自己不慎沉湖而死,骑着雪地摩托的警察一直没有开枪的意思,莱斯特选择经过了写着“湖面危险”的木牌,是莱斯特自己杀了自己。

两个犯罪指认,一个被身为丈夫、父亲的男人杀死,一个自杀,法律的位置在哪里呢?我想这是《冰血暴》对法律的反思。这一论点我强调了好多次,因为我觉得这很重要。



即便最后的结局有点差强人意,但《冰血暴》还是非常好看,推荐没看过的人去看,它比中国百分之九十五的电视剧和电影都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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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莱斯特和格斯

莱斯特和格斯其实表面上是一类人,懦弱,被排挤的小人物。他们都同杀人魔有过交谈对质,最初的选择都是错的,莱斯特没有拒绝杀人魔的帮助,格斯放走了杀人魔。但是他们两人选择了截然不同的路,莱斯特不满现状听从了恶魔的召唤,杀妻撒谎,最终在作恶的道路上一走不回头。格斯无法释怀自己的过错,希望面对错误修正,他其实真的很弱,什么事都做不好,却是在第一次带着放走嫌疑人的责任去其他警局报告情况的时候推动了案件调查,在第二次误伤女警察一直道歉认错的时候收获了芳心,最终最终通过妻子对案件分析的智慧,对惩恶扬善的那么一点点追求,对家人的保护欲产生的勇气,手刃了杀人魔。这两个人本来差不多的男人,一位连朝夕相处的妻子都看不起整日言语讥讽,一位却有懂事听话的女儿,我想说有时候可能家人的爱才是最重要的,一样的人格,有没有爱真的会让人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人生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

 4 ) 人类动物园: Fargo Season1 之解读

人类动物园

1 动物园
Desmond Moris在他的书<人类动物园>中曾写道:“人类是现代都市-----这座动物园中的各种动物。”
也就是说,从某种角度来看,人类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群体,而是各种type的动物组合成的混合体。
在这个eat or to be eaten的世界,有的人是predator,有的人是prey。
有人在食物链顶端作威作福,有人在底层苟且偷生。
有人为了觅食辛苦劳作,有人靠盗取他人的食物为生,还有人寄生。

如果这个说法还有些道理,你是哪一种动物?

2 狼
Lorne Malvo是狼,他曾说: "You know what wolves do? They hunt. They kill."
他长着冷峻的面孔。穿灰色的衣服。
他有着敏锐的嗅觉,锋利的牙齿和武器。他残忍而嗜血。以杀戮为生并以此为乐。

一次偶然的遭遇,狼遇见了人类。
当人类走到他身边,狼凭着敏锐的嗅觉,立刻察觉到,这是动物园中,非常罕见的品种。
这个人身上没有动物的污浊之气。
他不像其他在欲望中打滚,只知道eat or to be eaten的兽类,他拥有智慧,懂得爱与慈悲。

人类由高级动物猿类进化而来,他们不仅有着高级的智商,并且具有其他动物不具备的情商---love and charity。
猿类不猎食其他动物,以植物为主食,以家庭为单位栖息。
猿类不猎食其他动物,但为了生存, 它们能够辨认出躲藏在绿色丛林中,各种伪装的predator,而躲避它们,因此猿类的眼睛,能够看到更多层次的绿色(more shades of green)。
猿类进化为人类,嗅觉退化,但保留了能识别猛兽的,智慧的眼神。

因此,当这个人类一眼看到Lorne Malvo,就知道他是狼。
即便是猛兽,也对人类充满敬畏。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狼对人类除了敬畏,还有一些羡慕,羡慕他们清新纯洁的气息,和爱的能力。
而他自己,除了狩猎和杀戮,没有其他任何事情带给他快乐和喜悦。

当狼听到人类的车上对讲机里传来小女孩叫爸爸的声音-------这个人类是个单亲爸爸。
狼收起他的隐藏的武器。
他对人类说,回家,回到你女儿的身边。
人类惊讶地看着狼,在他眼前走掉。

再一次和人类交锋,是在另一次狩猎中。
狼被另外两只猛兽追猎,暴风雪中被夹击。
狼故意割破自己的手,假装受伤,找到躲藏的地方。
狩猎除了需要力量和武装,也需要智商。
一只猛兽上了当,追着血迹找来,被狼伏击割喉。
狼走出来,寻找另一只猛兽。暴风雪中,忽然他看见了另一个人类。

这是一个女人,她的出现让狼莫名的胆颤,凭着直觉,他知道她是职业猎人。
猎人的工作是追捕猛兽,保护自己的族群,并维持动物界的秩序。
真正的猎人,除了有辨认不同层次的绿色的眼神,还勇敢而坚定。
这个女人是一个真正的猎人。

猎人向他举起了枪,但倒下的,却是他背后准备向他袭击的另外一只猛兽。
趁着这个缝隙,狼逃跑了。逃离了猎人,逃离了这个城镇。




3 狐狸
狼遇见狐狸也纯属偶然。
狼在一次狩猎中受了轻伤,在医院的候诊室,坐在他旁边的是被其他猛兽欺负的狐狸。
狐狸个子很小,穿着耀眼的红色的衣服。

狼虽然凶残,但并不欺凌弱小。他一般不玩弄猎物,而是直接把他们杀了。
听狐狸诉苦,狼忽然一时心血来潮,要替狐狸出头,杀了欺负狐狸的猛兽。
狩猎是他的爱好,尤其是猎猛兽。

狼的出现和励志,激起了狐狸的兽性。
狐狸知道了自己也是动物,也具有攻击性。
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杀了长期喋喋不休看不起自己的老婆。
然后撞墙装死。并栽赃给光鲜耀眼,一直看不起自己的兄弟。

狐狸没有狼的力量、敏捷和速度,但狐狸生性狡猾,品格卑劣。
被激起野性的狐狸发现,大部分动物看似凶猛,其实都比他笨。
大部分动物,不仅智商低,且贪婪成性。狐狸利用他们,和他们周旋,自己获利。
他开始在人类动物园如鱼得水,时而还狐假虎威,生活变得有滋有味。
胃口越来越大,最终向曾帮助过他的狼挑战。





4 结局
狡猾的狐狸,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女猎人找到了狐狸和狼之间的联系。
她设下陷阱,以狐狸为诱饵,要将到处杀戮的狼捉拿归案。

狼将计就计,重新回到小镇,寻找向他挑战过的狐狸。
在小镇的咖啡馆,他看见曾经遇到过的两个人类的照片。
这两个人类因为寻找狼的踪迹而相识,走到一起,现在是一家人。
看到照片,狼的心里泛起一种奇怪的温馨。
他非常满意自己在人类的世界里所起的作用。

大雪天,森林,狩猎场。Game On。
处处凶险,步步心惊,一不小心,狩猎者可能变成猎物。
狼攻破了人类的防线,但却低估了作为诱饵的狐狸,不小心步入了狐狸的陷阱。
狼倒下,狐狸举起枪来,但狼反应更快,飞刀过去,吓破了胆的狐狸转身逃掉。

狼艰难逃离陷阱,回到自己的巢穴。
受了重创的狼,拿出医疗器戒,开始为自己疗伤。
忽然他看见窗外雪地里,走过来一只和他一模一样的,孤独的狼。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时候,人类出现,站在他面前。
有人狩猎,而有人守猎。

这是狼曾经遇见的第一个人类,他放掉的那个。
有着清新的气息和纯净的眼神,能够识别多种不同层次的绿色的人类。

这个人类不是猎人,他不喜欢杀戮,但他必须杀掉狼。
因为他要保护他爱的女猎人。
有人狩猎为了食物,有人为了血腥和杀戮,有人为了爱。

狼死在人类的枪下。
他很满意这样的结局。
作为熬了几夜观看这场大狩猎的观众,我也很满意。并向今年的神剧致敬!
The End

 5 ) 如果暴力不是为了杀戮,那就毫无意义了 S01E01

内容有大量剧透,请观看完第一集之后再阅。

我喜欢看这种关于中年屌丝危机的片子,他们曾经选择了屈从,隐忍,放逐自己,随后终于了解到自己的命运,开始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不归之旅,当然了,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张单程票。《绝命毒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不同的是老白是因为癌症让他开始觉醒,这里Lester是因为遇见了一个特别的杀手。

而正好,两片的导演都是亚当·伯恩斯坦。

先来说说男主角,Lester工作于一家保险公司,跟妻子结婚18年,无子嗣,收入微薄,相对于自己发达走上人生大道的弟弟,活脱脱就是一个笑话,长期的卑微与周围人对他的打压,让他神经质并且开始失控。当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从Sam羞辱Lester的话语就知道,他不是一个善于反抗别人对他不公的人,他会找阿Q一般的借口来掩盖自己的伤口。他是个懦夫,正是由于他日积月累的软弱、不反抗与默许,导致了他的现状,他没有为自己寻找一个出口,在死胡同里面游来荡去,逆来顺受。


而当杀手说,我帮你杀了他吧。他依旧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的阴暗。他唯唯诺诺地默许杀死了Sam,其中必然有恨。当积压的愤怒与不安终于找到一个对自己来说合理的出口的时候,那种不可抵挡的冲动就要择人而噬了。

正如杀手所说:我们是猩猩,我们具备兽欲,我们也许觉得这个社会拥有规则,实际上大自然里面这些是没有的,唯一有的就是弱肉强食,物尽天择。

杀手就是电视剧版,而且冷血且神经质的Chigurh(《老无所依》中的杀手)。片头用用盗来的车装载自己的暗杀目标,让其在冰天雪地冻死,随后去医院教化Lester,去见Sam和他的儿子,去旅店住宿捉弄那个被旅店女老板训斥的男孩,打电话去让Sam的大儿子杀死小儿子(他在播种仇恨的种子,或者说他在玩人性的游戏);最后接到了Lester的电话,来到他家杀死了警察局长,开车超速用言辞逼退了来巡查的交巡警。这个角色富有神秘感而且充满魅力。



就在这样一个小镇里面,几乎所有的男人都被女人逼得压力山大:

Lester被老婆辱骂,说他是个中年屌丝(loser),一事无成,连做爱的时候都得闭着眼睛,想象成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在操她。

被枪杀的警察局长(Chief)被自己怀孕数月的老婆,一直在折腾婴儿房的底色。

即使是被杀的Sam,他出去嫖娼也可以理解成是他那欲求不满,风骚妖娆的老婆逼的。

所以,Lester在修理洗衣机失败之后,做了一次“真正”的男人,用锤子多次锤击自己妻子的头部,杀死了她。他一边忏悔,一边发泄自己的愤恨,委屈,不安。

修理洗衣机失败只是一个诱因,在杀手杀死了Sam,在他的谆谆教诲之下,他就像一头困在囚笼之中的凶兽一样,得到了自我解放。多年来的积怨得到了释放。长期压抑扭曲的内心迸发出嗜血的渴望。

而警察局长如果不是因为那几桶破油漆,也许今晚就不会去Lester家里,也许就不会有自己的惨剧,可是世间哪有那么多也许。

而嚣张无度,喜欢欺负老实人的Sam,也终于死在了女人(妓女)的身上。



What If You‘re Right,And They’re Wrong?

当你想做个属于自己的普通人,正常人,过着平凡的生活,却办不到的时候,你会不会也恨这个世界,让其他人也了解你的痛苦。

反观中国,情况并不比美国这种情况好上太多,我们就像坐在一个慢慢接近临界点的高压锅之上,想想66-76的惨剧。我们并不遥远,何况我们还是一个屌丝之国。

PS:我没看过电影版,对科恩兄弟也不甚了解,若有遗漏和错误还请补充和改正。

 6 ) 好剧无废言——一点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剧里面有很多伏笔,使得Fargo就像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只不过由于展示的角度有限,所以很多可能来自另一个故事的细节看起来像漏洞。比如,这个表现出存在与不存在二象性的“图书馆”。图书馆最早出现在第一集靠前的位置(手机码字),当时Hess尚未登场,Lester在向一对夫妇推销保险(掉个书袋,这里的情景是在致敬1994年电影Fargo中主角Jerry向顾客夫妇强卖汽车防锈服务),男顾客婉拒了推销,理由是他在“图书馆”工作,遭受意外的风险小到无需保险。就是这样一个观众印象不会超过半小时的路人后来至少又出现了两次。一次是第九集(依稀记得),Lester确认女友被Malvo枪毙后来到附近Lou的餐厅,试图伪装行踪,在去洗手间的走道边上就坐着那位“图书管理员”,显然他在与人饭后闲聊,跟Lester打完招呼后喃喃道:那人发迹后变了不少。他另一次出场就不完全是闲聊的路人了,他在车行工作,就是Malvo在第十集造访的那家,后来他被绑在方向盘上吸引Key&Peele的注意,然后遭Malvo灭口。求饶时,他的最后一句台词是:我还有老婆孩子。这个孩子应该就是第一集里他找Lester以及做汽车生意的原因:老婆怀孕需要依照有关保险找Lester报销误工费疗养费之类的,孩子出生后图书管理员的工资又无法养活一家人。但是这段故事有个环节和剧情矛盾了,观众可从第二集里Numbers与Mr.Gold的对话得知,故事发生的小镇Bemiji是没有图书馆的,所以路人也不能在不存在的图书馆工作,但他向Lester毫不犹豫地撒了谎。Lester可能是过于怯懦而没能当即点出破绽,而路人的这种狡诈言行则可以解释为刻板印象中小商人特有的市井圆滑。如此一来,剧中看似日常流水账般的细节在塑造主要人物的同时,竟然悄悄地变了一个活人出来。这种操作不仅极限地利用了有限容量创造了更多内容,还使得观众即便不仔细思考故事情节的联系,也能隐约体会到一种通过偶然产出真实感的魅力。

 短评

为什么人对绿色更为敏感?因为从远古时代开始人类就得在树林狩猎,这也让人成为了天生嗜血的杀手,带着感情的人永远斗不过没有道德的人,杀手也因此大杀四方并黑化了莱斯特,却也因此死在了莱斯特和葛斯手中,也算是因果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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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最顶尖美剧那个行列里,这也属于酷到没朋友的。特别是如果你喜欢并熟知科恩兄弟的风格,那这是一场饕餮盛宴。其实只是沿用了原版电影中一些人物和情节设定元素,故事是全新的,而且更曲折更过瘾也更泛黑,演员个个精彩绝伦。

12分钟前
  • 麻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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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剧史上第一劝(嘴)说(炮)帝就此诞生。ps.花生快回去演你的比尔博,演技差害我总出戏。

16分钟前
  • 非妖孽不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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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的比科恩还他妈科恩;如此荒诞的语境之下,还有人在质疑漏洞这种低级的事情,真是太无聊了。

18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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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马丁的花生式说话舌头撸不直、身体动作不协调、神经质的套路式表演外别的都很赞。

21分钟前
  • 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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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测是神剧。只是Martin Freeman就像是。。。炒菜时放进了老干妈,不管是啥菜都变成了一个味道。一看他受委屈,就想卷福怎么还没来。可真急死我了。

26分钟前
  • 小波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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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影的结构拍电视剧,编剧竟然懒得给自己留活路,直接一季搞定一个故事。

30分钟前
  • 亵渎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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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反映美国人民真实智商水平的良心剧。蠢得来一肚子火,一度快要看不下去,不过还好只有10集。

35分钟前
  • 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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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顶级美剧都要有个牛逼的一集,比如权利的游戏第九集,比如真探的第四集,比如冰血暴的第六集

40分钟前
  • 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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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你心情压抑内心愤懑与人不为善的时候 脑袋里都会出现两个比利鲍勃, 一个说 杀了他吧 杀了他吧。另一个说 好啊好啊。

42分钟前
  • 说好的世界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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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白Billy Bob Thornton为什么前妻这么多了。

45分钟前
  • 岛上的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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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是耶稣的信徒,有人是撒旦的拥护。

48分钟前
  • shining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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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纯粹,既非纯粹的荒诞主义,又不是纯粹的写实主义,实在有点无聊。

52分钟前
  • 闲人
  • 还行

开始讨厌马丁了,结结巴巴的程式化表演太让人厌倦

55分钟前
  • 黛玉怒拔垂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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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两集溃不成军

60分钟前
  • 妖灵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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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阴暗面加上一些冷静的小聪明就可以主宰别人的生死时,是会上瘾的

1小时前
  • 墨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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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顿叔你要火

1小时前
  • 兮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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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兮兮的剧情肯定会吸引很多观众,不过马丁的演技让人觉得别扭,这跟花生、比尔博演的就是一样啊

1小时前
  • 还行

比利叔你这么屌,你前妻知道吗?花生被小寡妇的大腿压在沙发上,夏长脸你还不来救他?

1小时前
  • 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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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开头写着故事发生在2006,经过真实事件改编,那1996年科恩兄弟的冰血暴穿越了?

1小时前
  • 彭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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