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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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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部英剧爆了。 开播后引发全民追剧热潮,收视人数超500万,最高同时观看人数一度高达600万。 最终集收视率超29%,打破了ITV今年的收视记录。 豆瓣评分8.7,烂番茄新鲜度89%,就连对英剧颇为严苛的IMDB都有单集8.6的分数。 口碑收视双丰收,观众直呼三集不够看,媒体直接给出年度最佳英剧+视帝预定的超高评价, 三集的篇幅就让全英都为之疯狂,这剧到底有何魔力? 今个表妹就带大家来品品这部新剧——
>>>>重现真实犯罪 本剧改编自布莱恩•马斯特斯1985年出版的作品《为伴而杀》,聚焦的是上世纪英国最让人不可思议的连环杀手和恋尸癖杀手。 坐在沙发上的这位看似文质彬彬的男子,就是本片的主人公: 丹尼斯·安德鲁·尼尔森(大卫·田纳特 饰演)。
丹尼斯曾在1978年12月至1983年1月,于英国伦敦犯下一系列杀人事件,杀害了至少12名年轻男子。 他专找落单的男子下手,将尸体肢解、烹饪、焚烧。 而这期间,没有人报案失踪人口,没有人知道凶案的发生,没有人知道伦敦藏着这样一个变态禽兽。
直到1983年2月被捕,公众才知道丹尼斯的存在。 人们才意识到外表和善儒雅、有着一份体面工作的丹尼斯,竟然是一名杀人狂魔。 这也难怪在他入狱后,人们发出感叹: 恶魔在身边,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和以往观众们熟知的犯罪类剧集不同,本剧并没用过多的笔墨描写惨无人道的凶杀案件,或是大力吹捧警方的办案。 这和热播美剧《心灵猎人》有些相似,没有血腥暴力的大场面,情节完全靠人物之间的对话来推动。
1983年伦敦。 一位男子向警方报案,称自己在堵塞的下水道中发现了人体的残骸。 警方迅速出动,封锁消息并排查现场,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一位名叫丹斯的男子身上。 夜深归家的丹斯在看到来势汹汹的警察时,丝毫不显意外情绪。 反倒是坦荡地交代了自己就是凶手,家中的藏尸大概有十五六具。
开场不到十分钟凶手就被缉拿归案。 让警方没有想到的是,丹斯不仅坦白了杀人数量,更是将藏尸的位置统统告诉给警方。 卧室的茶叶箱和浴室的上锁抽屉里可以发现两三具骸骨,伦敦的另一套公寓中藏有十二三具残骸。 一桩下水道抛尸案变成连环杀人藏尸案,凶手逍遥法外五年之久,当地的警察竟然一无所知。 这是何其可笑又荒唐。
更让警方难以置信的,是丹斯所展现出的冷静。 他有头有尾的叙述自己的作案过程,并不慌张也不惊恐,仿佛杀人于他而言就是家常便饭。 丹斯会在街边酒吧挑选作案目标,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往往是他的盘中猎物。 用花言巧语骗取他人的信任,邀请对方回家喝酒吃饭,然后在不经意间勒杀他们。 随后将尸体肢解及焚烧,存放在家中。 他还告诉警方,分尸不是一种癖好,而是因为家里地方太小,没地方摆放尸体。
逻辑清晰有条理,说话不矛盾也符合逻辑,难以想象眼前的这位是一个身背15条人命的冷血杀手。 警方也陷入了一个又一个的谜团之中: 丹斯真的杀了这么多人吗?他是不是在说谎故意夸大自己的行为? 他究竟是如何在不知不觉中犯下如此滔天大罪?为什么五年内都没有人察觉到他的犯案? 为什么一个心思如此缜密的凶手会突然露出马脚?为什么他又如此坦荡交代作案细节? 这一连串的拷问也难住了警方,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和丹斯展开拉锯战。
丹斯站在了上帝视角,旁观着警方落入自己设下的谜团中。 反客为主的丹斯更是提出要求,要和一名作家见面,并邀请他为自己撰写自传。 他着迷于对自我形象的建立和曝光,希望能够有更多人看到他凶杀案背后的故事。 与其把机会让给警方添油加醋抹黑自己,倒不如先下手为强占据主动权,自己把故事讲出来。
另一方面,警方也在竭力调查伦敦本地的失踪人口案件。 但因为涉案人数过多,时间久远如大海捞针,警方的破案效率极低。 再加上丹斯不断隐瞒受害人的姓名,无迹可追真实身份,警方也是束手无策。 一日不确定受害人的身份,一日无法定下丹斯的罪名究竟是谋杀还是误杀。 只有以被害人的名义指控丹斯,他才能得到应有的审判,应得的刑罚。
整部剧不带一丝的血腥暴力,没有丹斯杀人的场景,也没有丹斯分尸的画面。 却让看过的观众感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仿佛杀人犯就在面前,像剥洋葱般将自己的犯罪行为公开。 这就不得不提丹斯的饰演者大卫·田纳特那出神入化般的表演。
>>>>神演技掌控全场 大家对大卫·田纳特并不陌生。 爆红剧集《好兆头》中的恶魔克鲁利、经典英剧《神秘博士》中的第十任博士、《小镇疑云》中的哈迪探长,都给观众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而这次在《丹斯》中挑战出演变态杀人狂魔,田纳特更是给出了视帝级别的高水准表演。 超高人气加国民度,配上一如既往稳定的表演质量,难怪有观众说,田纳特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杀人狂魔分为两种,一种是病态到极致,一种是冷静到极致,而丹斯属于后者。 “冷静”并不指在警方的拷问面前沉默寡言,而是游刃有余对待警方抛来的任何问题。 作为高智商犯罪者,他享受着犯罪的快感和戏弄警方的骄傲感,引诱警方步入自己设下的谜团之中。 田纳特是如何诠释的呢? 第一次和警方的对谈,当丹斯听到警方发现人体残骸时,他先是吸了一口气,随即用吸烟来掩饰内心的慌张。 但是他脸上却未起一丝的波澜,金丝眼镜下是让人琢磨不透的眼神。
在警方的反复逼问下,他始终保持着冷静的状态,没有怒气也没有偏执。 当观众以为他是一个冷血动物时,他却又展现出了不同一面。 他希望作家能为自己写一部自传,希望世人能从他的自述中了解他,而不是通过八卦新闻。 当丹斯听到作家弄错自己作案人数时,他立马露出了凶狠的一面,警告作家不要轻信小报消息。
但同时他也展现出了一丝的患得患失和恐惧感。 他有求于作家,却也厌恶于作家对他那不理不睬的态度。 当他听到作家愿意为他写传记时,神色轻松了不少, 田纳特精准演出了丹斯心中的矛盾感: 他渴望被人关注,却也害怕于无人愿意关注他。
田纳特通过眼神、面部表情、对白等处理方式,让观众感受到丹斯内心的扭曲和邪恶。 他的自述如同打破了第四道墙,切实和观众来了一次对话。 观看全剧最深刻的感受就像是丹斯坐在你面前,和你讲述他作案的癫狂和对死亡的痴迷。 不起一丝波澜的脸上带着的是让人不寒而栗的凶狠。 田纳特更是减肥瘦身让自己更贴近原型。 看完全剧,只想为大提提敬业的表演疯狂点赞。
>>>>深刻立意直戳社会痛点
若将《丹斯》视作一部犯罪题材作品,有些肤浅了。 剧集围绕案件而展开,探索杀人狂魔的心理世界,但编剧想拓展讨论的话题却要深刻的多。 我们来看看丹斯这个角色。 他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缺爱的病态,所杀害的多是社会边缘人。 而方式则是通过给予温暖和爱意,来骗取他人的信任,满足自己的杀戮之心。
边缘人因为缺乏一定的社会关注度,或是和原生家庭断绝了来往,并没有人关注到他们的死活。 这也助长了丹斯的犯罪,导致在五年时间里都无人意识到一个连环杀人犯的存在。 更别提警方的后知后觉,若不是有人通报下水道堵塞,恐丹斯的恶行将隐瞒一辈子。
这也带出了当时英国政府懦弱无能,表面光鲜亮丽的社会,背后却是腐败不堪。 上世纪八十年代,英国的失业率一度达到新高,而首都伦敦的失业率更是居高不下。 失业的年轻人们如乞丐一样在大街小巷游窜着,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以暴力和偷窃谋生。 政府对此不闻不问,甚至不出台任何的政策来扶持这些失业者们,就任由他们成为城市的边缘人。 而他们也成了丹斯的猎物。
另一个不可忽略的则是大众和媒体对丹斯的“特殊关注”。 大众和媒体对于此类凶杀案都带着猎奇的心理,他们好奇于丹斯的作案手法,好奇于丹斯不为人知的、带有噱头的人生经历。 但他们不会关注到,究竟这类的犯罪为何会存在? 当警方公布丹斯被捕新闻后,一旁的媒体记者关注的竟然是丹斯的性取向。
媒体在乎的是案件带来的关注度和热度。 关注的是案件是否足够劲爆,足够吸引观众的眼球。 他们不在意受害人的家属是否允许大众如此消费受害者,也不会在乎自己的报道是否会给家属带来二次伤害。 正如丹斯所言,社会对于死者的关注度要远高于生者。 这也是为何丹斯坚持要自述事件,而不是让媒体或是二流小报杜撰故事。
这是英剧的一次大胆尝试:跳脱固有的犯罪剧结构,丰富人与社会间的羁绊,拉近观众和故事的距离。 尽管只有三集,但《丹斯》呈现的完成度可谓是今年英剧中的佼佼者。 大卫·田纳特那出神入化的演技,更是盘活了整部剧,给角色注入了生命力。 更重要的是,这些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的社会群像,如今的英国又正在上演着。
受到疫情影响,英国财政部门悲观预计,失业率将在2021年头3个月达到顶峰,全英失业人口达400万。 这些失业者们即将成为社会的边缘人,失去关注,最终变成“无人知晓”。 而那些道貌岸然的新闻人们,又何尝不是在吃着人血馒头,剥削着这些社会边缘人们呢? 利用他们博取关注,利用他们创造阅读价值,最后又遗忘他们,寻找新的剥削对象。
从前发生过的,当下又正在发生着。 丹斯是一个杀人狂魔,但他的存在也血淋淋地揭示了英国政府的无能和腐败。 难道只有在悲剧发生后才能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吗? 或许当下的英国人真的需要一部《丹斯》来提醒他们,从前的悲剧不应再上演。 有时候些许的关注或许能帮助那些边缘人们走出困境,重获新生。 而大众舆论的狂欢、窥探和过分关注,也应当适可而止,不要越界。 毕竟这个世界应多一分温暖和包容,而不是冷漠和排斥。
文/大表妹
丹斯
好的刑侦剧,对于我是最为下饭的,尤其讲述方式克制而严肃,并不为营造恐怖效果而故弄玄虚。
《丹斯》就是这么一部剧
剧情一开始就非常单刀直入,直接就讲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
公寓的下水管道被堵住,工作人员在管道中发现疑似人骨的残骸
警方很快的锁定嫌疑人:一个名叫丹尼斯尼尔森的租户,搜查他的公寓果然发现衣柜里藏匿了一些尸体。
他就是一个长相普通的不能更普通的男人。戴着眼镜穿着西装,独居,养了一条狗。
五年间,他杀了15个流浪汉,瘾君子,从社会中消失的人。设法处理了他们的尸体,从未被发现。
这些“被抛弃”的人和丹斯回家也许只是为了一顿饭,一席床铺,甚至只是一杯酒,一个聊天的人。
中间有一度,丹斯为自己的杀人行为辩护道,认为这些人只有死了才能被看到。
仿佛他们无人问津的“苟活”毫无意义。
人的一生是否有意义完全不取决于别人的评价,尤其是强迫终结别人生命的人。
而丹斯大概出于便利和尸体的完整,杀人手法是把人活生生勒死,或摁着头淹死。还给尸体洗澡,仿佛身体的主人还活着。
丹斯提起死的是个什么样的人,杀死这个人之前他们共度的时光等等的这些细节,表情仍是无比从容。
他能记得最后一个死者手腕有着很新的伤疤,却唯独不记得他们的名字。
这使得警方无法迅速给他定罪,探长不得不态度友好的向他问话,毕竟嫌疑人本人是唯一的信息来源。
根据他自己说,他原本是个警察,据他所说由于警局恐同,他离开了,后来当地的在就业中心工作。结果真相是他在停尸房对尸体自w渎,警局才辞退了他。
故事也就围绕着这个连续杀人犯的一切展开,对于警方和传记作家来说,基本上两方人都在单方面的向丹斯索取信息,被他牵着走。
这人之所以恐怖,不仅因为他无由来地杀了十几个人,用尸体陪伴自己
更是由于他说起自己杀人的那一天,神情就好似说起今天吃了什么一样普通,寻常。毫无波澜的表情不知怎么地让人无比相信他关于自己杀人的一番陈词。
除了警长这个角色,在整部剧中占到很大的比重,可以说是在想要得过且过的警局大环境中,比较尽职尽责了
从起初得知丹斯在五年内陆陆续续,在伦敦,杀了十几个人,完全不被警方发觉。他在震惊之余是愤怒的。愤怒警察接到报警电话,明明可以及时止损时的不作为。
但他自己,也在这个案子里反思自己。无论是孩子,对身边的同事,都没有什么关心,也是个冷漠的人。正如他最后站在丹斯散发着怪异味道,曾经藏匿了尸体的公寓里,对传记作家说的:“可悲的是,我已经闻不到了。”
因为查案中又因为花了太多的时间,舆论的压力太大,他不得不听从领导的安排,迅速结案。
他,也成了沉默的刽子手。
在伦敦这个大城市里,每天都有新的人出现,也总是有人再没了踪影。而这些莫名消失的无名氏中,幸运的还有亲人朋友们偶尔的挂念。而不幸的大多数,比如被丹斯带回家的那些,就仿佛蝼蚁,消失在路人匆匆的脚下。
愿这些在世时走了歪路的人们,起码在死前感受过一点点丹斯不说出目的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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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看了《丹斯》,我还真不知道Killing for Company。上网简单查了一下,这本专门剖析恋尸癖杀人狂的传记还挺成功,刚出版那会儿上过畅销榜,后来又不断再版。《丹斯》拍摄的时候,作者布莱恩·马斯特斯被剧组请过去当了顾问。而且剧中有一个人物就是这个作家,演员是杰森·沃特金斯。Killing for Company的出版方也很懂,推了2020年版,看来又要走一波销量了。
剧集拍得倒是不赖。主创没有一味搞快节奏、重口味和大场面。整部剧不见一滴血,拍得慢悠悠温吞吞,照样让人从头凉到脚。这算是英国人很擅长的一种犯罪剧拍法,我承认自己很吃这一套。本来看这个剧是想练练听力的,结果饰演丹斯的大卫·田纳特一口苏格兰腔,一到他说台词我就听不懂了。但我也没换坑,因为看进去了,真的想看完。
看完以后,随手查了查资料,又想到了一些问题,然后就有点不平。往简单里说,我为警察彼得感到委屈,又为作家布莱恩感到没劲。
在剧中,杀人狂丹斯是男一,调查他的警察彼得是男二,给他写传记的作家布莱恩是男三。彼得关心的是,丹斯还杀了多少人?我们怎么把一切查清楚?能不能给他判个结结实实?布莱恩关心的是,丹斯是谁?他经历了什么?他的犯罪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
布莱恩和彼得都试图了解丹斯,但两人接触他的方法完全不同,对同一件事的反应常常大相径庭。
比如丹斯对宠物狗的关心。在监狱里住了一阵子以后,他开始频繁地询问自己以前养的狗怎么样了。彼得的反应是,谁管你狗啊猫的,你案子交代清楚了吗?布莱恩则为这个问题而心软,他托人打听了情况,得知狗狗已死,他还格外担忧,一时不知道该怎么通知丹斯。
比如丹斯的“疯狂”。刚刚被捉拿归案的时候,丹斯非常配合,有问必答,甚至摆出了一副求死的样子。临近开庭,他又开始否认自己的罪行,试图证明自己有精神问题。彼得当即判断这是他的开脱策略,布莱恩则陷入了纠结。丹斯在杀人毁尸的时候表现得有计划有目标,但他还会和尸体说话,跟尸体一起看电视,把尸体当作伴侣一同生活,这实在太像精神病人做出来的事。
丹斯到底是个什么人?他为什么杀人?彼得和布莱恩各有答案,彼得的答案大概一句话就能说完,布莱恩则为此写了一本书。你可以说彼得的答案太简单,但他的判断是符合事实的。布莱恩那份精细且文明的答案却有可能完全跑偏了。
彼得看上去是个粗人,一门心思想着给丹斯定罪,好像也不爱护小动物。但是不要忘了,在所有人中,彼得压力最大,责任心最重。丹斯说他杀了十五个人,这不是一个数字,这是十五条人命。一来有些案件年代久远,找不到尸体,二来丹斯常常刚认识死者就下手了,他自己也记不清每一个受害者都叫什么,是哪里人。警察按照他的话到处扒拉残骸,有时候找到了,却对应不上死者身份,只能不断扩大排查范围,累得脚打后脑勺。
工作干到一半,上头发话了——差不多得了,见好就收吧。彼得问,那些无名野鬼怎么办呢?那些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年轻人又怎么办呢?领导答曰:不要总盯着那一点,格局,注意格局。
话是这么说,但等程序走起来了,又有死者亲友来提供新线索,还证实了。这个时候领导可不会出面解释公诉书上为什么没有你们家孩子他爸的死者信息,这么大的锅还得彼得去背。
倒也不是想替彼得卖惨,只是想说明一点,丹斯的罪恶有多深重,他的破坏力有多大,这个人有多狡猾虚伪,彼得都有最直观的感受。再者,一个直接去解决问题的人,忙里忙外那么久,如果他对这个事件的判断还不算数,那我觉得也没有人配谈什么判断了。
布莱恩受教育程度高,斯斯文文。他说他只想客观地记录丹斯的人生经历,让读者自行判断。这意味着布莱恩既不能给丹斯洗白,也不能鞭挞他,他只能写出实情。然而在现实中,那本已经出版的Killing for Company包含了大量的分析和解释。布莱恩从丹斯的祖宗开始划拉,一路划拉到庭审。
一个看过这本书的朋友说,作者写得蛮认真的,但分析得很吃力。其实丹斯就是个变态嘛,文化人常拿人性说事儿,但例外也是有的,极个别人就是没人性,你非要去理解他,也不知道是在难为自己,还是在难为变态。
我觉得这话说得对。我从不认为去了解一个犯罪分子就等于同情他,给他开罪,社会有责任不等于个人没责任。这是两回事。
何况丹斯也不是什么被逼变态的小白菜,与其说他缺乏社会关爱,倒不如说他利用了糟糕的大环境。丹斯是个公务员,小日子过得不错。当时英国社会动荡,失业率奇高,有很多年轻人游荡街头,茫然无措。丹斯就在这些年轻人中物色目标,以交友为名把人带回家,好酒好菜招待,请他们一同过夜,然后再趁熟睡的时候把人勒死。
还有人提丹斯小时候目睹爷爷去世的事情,还有他失恋的经历。是,这些都是伤心事,但是有类似经历的人也多得很,难道都要去杀人?哦对了,还有人搬出了他的同性恋身份,当时大环境对同性恋群体的污名化比现在严重,这确实是社会的问题,但这样一看他的所作所为就更恶心了,因为受害者差不多也都是同性恋。
让我印象很深的是,为了把丹斯的罪行锤死,彼得磨破嘴皮,找了一个虎口脱险的小受来作证。因为差点被杀,这个小受已经有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出庭后他的酷儿身份又遭到辩护方的无情攻击。当时看着丹斯那副冷漠的表情,我就在想,这一幕根本就在他的意料之中,他不在乎,甚至洋洋得意。
关于丹斯,剧中还有很多细节,你很容易看出这个人极度冷漠,极度自大,极度虚伪。真实的丹斯应该就是这么一个人,只不过他伪装得更好,更加人模狗样。
剧中,丹斯像个脑残甲方一样对布莱恩的写作指手画脚,任何一个有职业自豪感的作家都不会和这种人维持私交。这应该是个夸大的情节,布莱恩本人说过,丹斯从没让他感觉到slightest unease。在Killing for Company出版后,布莱恩还和丹斯维持了十年联系。
后来他在BBC的节目里拿丹斯和另一个杀手进行比较,丹斯知道以后大为恼火,主动和他绝交了……有点想问布莱恩对此有何看法。
法庭最终判丹斯终身监禁,他于2018年在狱中去世。就在同一年,彼得带着遗憾离开人间。当年寻找受害人的行动还是匆匆收场了,十五个死者只确认了不到一半,这是彼得一生没能放下的牵挂。三人之中只有布莱恩还在世,老爷子八十多了,不知道还写不写东西。不过从他后来的职业生涯走向来看,犯罪题材的写作成了布莱恩的一个特色。而他销量最好的代表作仍然是Killing for Company。
当然,就算觉得他这样没劲,我也得承认,布莱恩还算有分寸。虽然吃力,但是他的分析依然是围绕着真实素材进行的,不像有的人,编出一套故事到处瞎讲。这可能就是这类事情的边界吧。人总是倾向于给发生的事情找理由,给出事的人找原因,而且最好是自己爱听的那种。有时人会把自己关在自己的想象中,回避真相。写作者对此要怎么办,这是一个很大的话题,但我们至少都知道不应该怎么办——不要煽动人们,不要让人们以为幻象就是真相。
如果一个人的积极面是乔布斯的崇拜者,那他的阴暗面就应该佩服Dennis到五体投地。直到最后,谁也不知道Dennis的故事哪些真哪些假,他扮演了一个上帝的角色,把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的确,他是一个控制狂。除了控制作家为他写书;控制警察的处理进度;我甚至怀疑他救那个从领带下幸存的人的目的是不是为了给自己以后的审判留一条后路。他的智商超群,尽显人格魅力,我相信自己也会是第一次见就会为他沉沦的人。连环杀人、恋尸癖、同类相食等极度恐怖以及恶心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甚至多了一丝浪漫的色彩。那些人真的不是被拯救了吗?Des是我的阴暗面,相信他是大部分人的阴暗面,是社会的阴暗面,但这就是人性,是作为一个人必不可少的部分。如他所说,他只是一个实践者,人们痴迷地讨论着他的所作所为,因为人的共性。以上是对于这部剧里Dannis形象的感想,这部剧本身并没有很惊艳,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但是比起这个我对Dannis的人格更加感兴趣。Madness is seeing life as it is, and not as it should be.
虽然第一集开头就交代了凶手身份,看的时候依然全程有种阴冷的恐惧感。DTT 不是第一次演反派了,可我是第一次发现他的眼神可以空洞吓人到这个程度。根本不存在因为喜欢 DTT 给 DES 加滤镜的可能性,因为他演出来的这个人实在是太让人害怕+厌恶。果然好演员就是可以完全让自己隐身的存在啊。
DES 的故事本身有很多血腥或者猎奇的元素可以挖掘,但这部剧拍得非常克制,切入的角度很 “正“。这种 “正” 让我意识到,以往看连环杀手主题的作品的时候,我有多容易潜意识里带入杀手视角,甚至 idolize 这些人的智商或者魅力(当然这也不都是那些作品的问题可能是我的问题。。而这部剧时刻不忘提醒观众谋杀故事的另一面,展示受害者和家属们的伤痛,就会让人意识到调查连环杀人案不是什么智力上的猫鼠游戏,DES 这号烂人的存在带给他人的伤痛是真实的。而且这次看剧之前先看了纪录片和幕后,知道编剧导演包括 DTT 都强调过不想以一种廉价的态度去展示这个故事,“it's not about glorifying Nilsen's own egomania. It's not about feeding into this narcissism",所以作为观众也自我提醒 "these victims are far more important than Nilsen will ever be" 。
有趣的是,剧中 DES 被作家问到对尸体做了什么的时候,他对作家说,你知道我可是把这些活生生的人杀死了。如果你关注我对死人做了什么超过我对活人做了什么,那你的道德观大概需要重置一下。可谓一语警醒猎奇心。
另一方面,这部剧也有点社会派推理的特质。重点不在破案,而是展示塑造连环杀手的社会因素。这里的塑造并不是 “社会问题导致变态性格” 意义上的塑造。“杀手” 的出现还可以说是个人问题或者家庭因素造成的偶发事件,与社会无干。然而 “连环” 意味着 “一个人能够连续杀害他人而没有被发现/制止”,就说明必然存在一些结构性的原因。这部剧给出的答案是贫困+恐同。相比之下我之前的固有印象竟然是连环杀手之所以能连环作案靠的是智商(再次祛魅,其实很大程度上忽略了社会问题。
最后一集聚焦审判,第一反应是有点多余,明摆着杀了十几人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为他辩论?双方的争议点在于判断这个人在多大程度上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换句话说他的行为出于自由意志还是不能自控,“此瓦不自由”。剧中探长和作家都认为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且知道自己这么做是不对的,他只是不 care 而已。最终陪审团也是这么认为,所以指控成立。
从审问到审判,DES 本人似乎一直都采取相当被动的态度。警方询问你的动机是什么,他说我等着你告诉我呢。作家问他为什么选择不认罪,他说我等着陪审团来判断。这种将解释权交出的行为挺有趣,不知道心理学上如何理解。或许是一种心理防卫,你说我是什么就是什么吧,只要 “我” 不下判断,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不为自己的行动负责,是在推卸责任。又或许这只是出于他纯粹的恶意罢了,毕竟跟作家对话的时候他就显露出想要对自己的故事有百分之百的掌控权的野心。作家容易掉入的陷阱就是在根本不知道 DES 是否在说实话的情况下基于他的供述做出一堆似是而非的心理解读,被他牵着鼻子走。所以他选择 “交给读者评判”,感觉也是本剧的态度。
探长和作家从对立到和解的副线也很有意思。二人的区别在于探长更关注此案的后果,所以他对 DES 的关注到判决为止,知道他不会再被放出来之后,他在意的只是继续确认受害者身份还家属们一个解释。而作家希望更进一步去讨论他的成因,讨论他为什么这么不 care。最后探长和作家彼此理解。探长虽然痛苦,相比之下作家的工作确实更危险,毕竟面对的是 DES 这种看起来坦诚实则无时不刻不在靠语言编织/塑造/控制现实的人。他时刻警惕被牵着走的趋势,最终才成功掌握叙事的话语权。
以下一些联想:
开篇讲撒切尔夫人治下的英国的经济问题,想起之前刚看完的《王冠》第四季。相比这部剧的可怕和悲惨程度,王冠里展现的人物挣扎对我来说实在是太虚浮了。可能这就是我对王冠系列不太感兴趣的本质原因。我实在没办法回答 “我为什么要关心这群王室成员?”这个问题,因为完全没办法共鸣。。
找定罪证据之后被告当庭意外否认罪行这剧情太让人想起《小镇疑云》。。不知道 DTT 从探长坐到被告席演起来是什么感受 XD。
Peter 探长是亚当爸爸!好兆头卡司x2。扮相其实挺像了,但是感觉完全不出戏,演员真的很棒。cross-over 一下的话,亚当爸爸见过恶魔 Crowley,但 Peter 探长打交道的 DES 才是真的邪恶。不知道对于这个 Soho 区潜伏的恶魔,Crowley 和 Aziraphale 会作何感想。
这种洞察人性弱点又喜欢操纵语言作为武器的反派,上一个见到的还是魔王子。。
丹尼斯·尼尔森(Dennis Nilsen),33岁,他于1978年底在酒吧遇到了一个年轻的男子,然后邀请那位男子到他家——伦敦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他们继续喝酒,后来,两人爬着上床睡觉。尼尔森在黄昏时分起来,意识到他的新朋友正准备离开,他用手拍了拍男子的身子,想唤醒他。他的心跳得很厉害,他浑身都是汗。尼尔森看了看那年轻人,又看到他们俩的那堆衣服,他发现了他的领带,于是他起身去将领带拾了起来。“我爬在他身上,然后把领带从他脖子底下塞了过去,”尼尔森在4年后这样写到。“我马上跨在他身上,然后用所有的力气拉紧领带。他的身体马上活过来般的,我们一直搏斗,从床上搏斗到地上。”尼尔森死劲的拉紧了领带,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尼尔森的受害者不停的在地毯上蹬着脚,一直蹬到了墙附近,然后他就失去了知觉,放弃了反抗。尼尔森松了一口气,但他意识到这个男人并没有死,只是处于昏迷。他跑到厨房往塑料桶里灌满了水,他打算淹死他。尼尔森把那年轻人放到凳子上,然后将他的头按到塑料桶中。年轻的男人并没有反抗,尽管溅出的水淋湿了地毯。“几分钟后,”尼尔森回忆道,“当泡泡不再冒出来后,我就把他的头抬上来。水珠从他那短而曲圈的棕色头发上一滴一滴的流下来。”他杀了那个年轻人,但他却记不起那人的名字来。尼尔森座在那颤抖着,他几乎不能意识到他到底做了什么以及他将面对怎么样的一个后果。他冲了一杯咖啡,抽了几支烟,想着应该怎么办。他的黑白花狗,比利皮,从花园跑到屋内,嗅着那具在凳子上的尸体,他把狗赶出去以后,无助的坐了下来。他把领带从尸体上解了下来,正好打量到那个死去的年轻人。他起身,用毛巾把窗口给遮了起来,然后把尸体扛在肩上,把它扛进了浴室。尼尔森把尸体轻轻地放进了浴缸,然后放水,开始洗那个年轻人的头发。“他的头发十分的柔软和蓬松。”他试着把尸体弄出来,然后把它擦干。而后,把尸体扛到了另外一个房间,然后把它放在床上。他的新朋友永远都不会再离开他了。尼尔森用手轻轻的抚摩着尸体,尸体仍然保持着温暖与鲜嫩,但他注意到尸体的嘴唇开始变色了。用床单盖住了尸体后,他思考了起来。“我知道这是我生命结束的开始,”尼尔森写道。“我惊讶的发现我在死亡林荫道上有了一位新的室友,虽然他算不上一个完全的室友。”比起人们对尸体的恐惧,他离奇的认为尸体有几分美感。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杀那个年轻人,他只是不希望他离开而已。他已经一个人孤单的度过了好几个圣诞节,他不希望再过和以往一样的新年了,不过,有人陪他过了。晚些时候,他到了五金商店买了电动刀和一个大锅,但他不能这么切割尸体。他给尸体换上了新的内裤,然后他和那具尸体一起去洗澡。之后,他便决定与尸体发生性关系。他把尸体放到床上,但他感觉不到持续的快感,于是他把尸体推下了床,用窗帘把尸体盖了起来,自己倒头便睡着了。睡了醒之后,给自己做了份晚餐,边看着电视边吃,而那具尸体仍然倒在离他不远处的地上。终于,他知道他需要做一些事情了。他把木地板给打开,然后试着把尸体推进地下,但尸体僵硬,很难塞进去,,于是他把尸体放在墙边,决定等到尸僵过去再塞到地板下。无论如何,第二天,尸体仍然靠着墙,但尼尔森还是把尸体放到地板下了。一个星期以后,尼尔森因为十分好奇,所以他又再次把地毯揭开,地板锹开。那具尸体已经干了,尼尔森把那具干尸扛到浴室里给它洗澡。洗完后,尼尔森并没有换水,他仍然与干尸共用一水洗澡!随后他把干尸抱回了客厅,然后跪了下来,对着尸体的肚子开始手淫。而后,那具尸体又再次放入了地板底下。最后,那具尸体在地底下呆了七个半月之久,直到尼尔森把它带到室外焚烧掉。他在焚尸的过程中加入了橡胶来掩盖焚尸的味道,最后他把骨灰撒到了地上。那个年轻人的身份永远也无法辨别出来了。尼尔森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十分的惊讶,但同时他又相信自己不会再干同样的事情了,但他错了,此后,他一共杀了十四个也许更多的人。
1979年10月,差不多第一次谋杀的一年之后,一个年轻的中国籍学生安德鲁·何(Andrew Ho),来到尼尔森家。年轻的学生希望和尼尔森玩SM的捆绑游戏,尼尔森并不想那么做,但他把领带放到年轻学生的脖子上,告诉他希望一起玩一个危险性游戏。年轻的学生马上离开了尼尔森的住处,然后报告警察,但是并没有给尼尔森带来任何的控诉。在1981年,尼尔森一共在他的公寓中杀了12个人,只有4个人的身份被辨认出来:肯尼斯·奥肯多(Kenneth Ockendon)、马蒂尼·杜菲里(Martyn Duffey)、比利·萨瑟兰(Billy Sutherland)以及马尔科姆·巴洛(Malcolm Barlow)。这些人大部分是没有工作的游民或者无家可归者认为尼尔森可以提供一些活干,还有一部分是同性恋,以及一小部分男妓。尼尔森声称他在杀人的时候进入了一种“杀戮入神”的状态,有七次,他完成杀人的动作后都将人放了,因为他有能力去摆脱这种“杀戮入神”的状态。第二个受害者是肯尼斯·奥肯多,一个加拿大游客。他与尼尔森于1979年12月3日在一家酒吧里吃午餐时认识的,他们一起豪饮了几个小时,然后带他游览伦敦,然后死于尼尔森的公寓内。他们在一起相处得十分融洽,尼尔森十分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欢乐时光,不久,他感觉到这个加拿大人似乎过几天就要回家了。于是他用电话听筒的电线扼死了奥肯多,然后他把尸体放在地上,坐在一旁听了几首音乐。尸体被扒光衣服后,尼尔森把尸体带到了浴室里清洗。然后放到床上,于尸体共枕,并且不断的爱抚着尸体。第二天早晨,尼尔森把尸体塞进了碗柜,丢掉了他的衣服,然后正常的出门上班。尸体在碗柜里曲圈成了一团,然后慢慢的僵硬下来。晚些时候,尼尔森把它从碗柜里抱了出来,然后又给它洗了一次澡。然后给它穿上了衣服,并且放在一张靠背椅上,给受害人的尸体拍照。拍完后,把奥肯多尸体抱到床上,手摆成展翅鹰的姿势,然后尼尔森对尸体私语起来。尼尔森将尸体的大腿交叉,然后用大腿来刺激自获得高潮。最后,尼尔森把奥肯多放入了地板下。尼尔森后来又把尸体拿出来好几次,他们经常坐在一起看电视。“我觉得他们的身体以及皮肤都非常的漂亮,”尼尔森后来说道。他还会给他们穿上各种光鲜的衣服,放到床上和他们说晚安。五个月后,这样的事情再次上演。1980年5月13日,16岁的马蒂尼·杜菲里忽然失踪。他是一个无家可归者,他接到了尼尔森的邀请,请他到他家共度一个晚上。喝了两瓶啤酒之后,杜菲里就上床睡觉了,然后尼尔森便偷偷的爬上来,并且企图扼死了他。当他休克后仍然还活着,所以尼尔森把他扛到厨房,然后把他的头按到水槽中。然后和往常一样,将尸体带到浴室里,并和尸体一起洗澡。“我告诉他,他的身体是我所看到过中最年轻的。”随后尼尔森便把尸体抱上了床,并且从头到脚的亲吻尸体,然后坐在受害者的肚子上手淫。杜菲里在碗柜里呆了整整两个星期,然后才放到地板下。紧接着是27岁的比利·萨瑟兰,靠与他人睡觉挣钱。尼尔森本来并不想带他回家的,但是他跟着尼尔森从这家酒吧喝到那家酒吧整整一个晚上。尼尔森几乎不能想起是如何扼杀他的,直到第二天早晨他才在自家发现了尸体。马尔科姆·巴洛,24岁,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孤儿,同时他还是一个病态说谎者。尼尔森发现他在自己的家门外徘徊,然后不停的抱怨自己因为癫痫病而感到身体虚弱,尼尔森把他请了进来,然后打电话给医院叫了一部救护车来。不久,巴洛出院了,他就回到尼尔森的公寓门前,一直坐在那等他下班回家。尼尔森见到他后,又一次请他进来,不过这次却是一次死亡的邀请。他不停的给巴洛灌酒,直到把巴洛灌醉。尼尔森觉得这个精神病人十分的讨厌,于是他再次扼死了他。第二天,他把尸体塞进了厨房水槽下的柜子里。尼尔森如释重负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在地板下,一共有半打的尸体等着处理。其中一些尸体被尼尔森放在床上共枕,并发生性关系长达一周之久。能够控制那些“人”让尼尔森感到兴奋和陶醉,而他对那些尸体也不感到有任何的神秘感,反尔他认为他比起以前,对尸体越来越有好感了。尼尔森一天要喷两次喷雾剂,来杀掉那些因为尸体而招引来的苍蝇以及掩盖尸体的臭味。附近的房客都曾经提起过那些特殊的味道,但尼尔森说是房子腐朽的味道。一次,他准备自杀,但是就在那一刹那,尼尔森的狗忽然跑了进来,然后可爱地摆动着尾巴,使得尼尔森放弃了自杀的念头,自己对着镜子的影像给自己抽了一耳光。把自己养的猫和狗赶到花园去以后,他打算处理掉那些尸体。为了不弄脏自己的衣服,他连内裤都脱了个精光。尼尔森用一把菜刀在厨房的水泥地板上把他们都支解掉,通常他还会用为了处理掉第一个受害者尸体而买来的大锅来煮从受害者身体上割下来的头部,用这样的方法来除掉头上的肉。他以前当过屠夫,所以他知道如何支解尸体。所有的器官都被放在了塑料袋里,他把这些东西都放在地下,地下空间差不多都排满了。藏在地板下的一共有两具完整的尸体以及一具被支解了的尸体。同时他把一些部分放在花园的小棚子里或者是在矮树丛旁挖一个洞,埋起来。那些内部的器官则被塞在院子里的围墙缺口里。其他的一些东西他都装进了手提箱里,在他认为时机可行的时候,他带着手提箱到院子里,然后焚烧掉,而火堆离栅栏只有几尺远。奇怪的是没有人出来阻止他的行为,隔壁的小孩子还来看他烧火,还看了一整天,而尼尔森只是叫他们和火保持距离。当烧完后,他发现在残骸堆的中间有一根骨头,于是尼尔森便把骨头给碾成了骨灰,有六个人的遗体都被这样的扫入尘土之中。还有五个也许更多的人死尸在公寓里,这些剩下的尸体一共用了三场火才完全烧掉。当他准备搬家的时候,他检查了房子的四周,不过差点忘记他藏在矮树丛旁巴洛的手和脚。在检查过所有的细节以后,他就驾车离开了这个地方,他希望重新开始一个新的生活。十六个月以后,他被拘捕,警察在尼尔森的花园中一共发现了超过一千枚的骨头碎片。
搬到新家后,尼尔森再也无法使用花园和地板来隐藏尸体了,他的新家是一栋位于卡莱利花园23号的小楼,而整个楼被分成了6套独立的公寓,他所住的地方是那栋房子的阁楼部分。他认为这样的地形会抑制他那情不自禁的杀人念头,不过,起码有3起杀人案再次在这里发生了,他的公寓的局限性也成为了他如何放置、处理尸体的难题。在新公寓的第一个受害者是约翰·霍莱特(John Howlett),尼尔森经常叫他卫兵约翰,他们是在酒吧里的一次聊天时认识的。过了一段时间,当尼尔森独自一人在酒吧喝酒的时候,约翰走了进来,并且认出了他,两人聊了一会儿之后,他们俩决定到尼尔森的公寓去坐一下。两人到了公寓后就喝了起来,约翰顶不过酒劲,爬到了尼尔森的床上,尼尔森想让他离开,但是约翰却拒绝了。尼尔森再次发作,他找来了一条用来装饰椅子的皮带,然后试图扼死约翰。其实他很害怕约翰会反抗成功,所以他用劲了吃奶的力气来拉紧皮带。脑部缺氧的约翰一会儿就失去了知觉,可是尼尔森却却不敢大意,他一直拉紧皮带,直到确信对方的确死了为止。尼尔森颤抖地扛着对方的尸体到另外一个房间,他忽然意识到对方仍然活着,立刻再次把皮带绕在约翰的脖子上,然后死死拉紧了2到3分钟。难以置信的是,约翰仍然还有心跳,于是尼尔森将其带到了浴室,打算溺死他,就这样,尼尔森把他泡在满水的浴缸里一整个晚上。第二天尼尔森一边盘算着如何处理掉约翰的尸体一边把它塞进了壁橱里。恐怖阁楼他打算将其尸体切成小块,然后冲到厕所里。因为等一会他的朋友会来拜访他,所以他非常匆忙的处理着尸体。将肉块冲到下水管道里花了比他预期还要长的时间,然后他把脑袋、手和脚一起放到一个大锅里煮,等到骨肉分离的时候,他便把这些东西放到垃圾袋里,一些稍大的骨头他直接就丢到了花园栅栏之后的垃圾堆中,其他部分则撒上食盐,然后贮藏在盖着红帘的茶叶箱里。第二名受害者是阿奇巴德·格雷汉姆·艾伦(Archibald Graham Allan)。尼尔森给他做了一个煎鸡蛋卷,后来他回忆到,想杀艾伦的念头是忽然出现的。“我注意到,他在吃煎鸡蛋卷,一大块蛋卷挂在他嘴边,忽然我觉得他像失去知觉、昏过去似的。”尼尔森就有想扼死他的冲动,不过他的记忆中并没有杀死他,尼尔森认为是蛋卷卡住了他的脖子导致其死亡的。“如果是蛋卷杀了他,我怎么会知道呢!”因为蛋卷不会在脖子上留下红色的印记,所以尼尔森并不认为那个人是他杀的。(品客语:原文也没有说这个人是怎么冒出来的,也许是那个来访的客人?也真够倒霉的……)事后他把艾伦放到浴室,让尸体在那呆了三天,然后就像处理约翰的手法把尸体给支解了。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受害者是20岁的史蒂文·辛克莱尔(Steven Sinclair),他经常磕药(指吸毒)然后游荡在莱切斯特广场,1983年1月23日,辛克莱尔的一些熟人看到他被一个陌生人带走。尼尔森把他带进家后,把他放在椅子上,然后还很有“情调”的打开了音乐,慢慢地,辛克莱尔在椅子上睡着了,尼尔森便到厨房里找了些粗绳子,可是绳子太短了,于是尼尔森便把领带绑在那条绳子上。他找来别的绳子,将辛克莱尔结实地绑在载椅子上,并且不停的给他灌酒。一切都就绪了,辛克莱尔一生的痛苦即将结束。尼尔森确定了辛克莱尔昏睡过去之后,用“领带绳子”把他扼死,他只有一些很轻微的反抗,随后就完全失去了知觉。尼尔森靠近他的耳朵旁,对他轻声道:“现在没有人可以再继续伤害你了。”事后,当尼尔森解开绑在辛克莱尔身上的绳子时,忽然发现辛克莱尔的手腕上有刀割伤口——他曾经试图自杀。将尸体洗干净后,他把尸体放在了床上,然后找来两面大镜子,放到床边,并脱掉了自己的衣服,这样他就可以看到两人的裸体重叠在一起了。这时候,他忽然感受到了死亡和生命的真正意义。尼尔森不停地和尸体轻轻细语,没人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小狗这时候也跑了近来,不停地嗅着辛克莱尔的尸体,尼尔森也用双手捧起辛克莱尔的头部,亲吻它。当然,他不会知道,他最喜欢的这些尸体,恰恰在日后出卖了他,并且为警方提供了线索。
尼尔森最后支解的尸体是史蒂文·辛克莱尔的尸体,尼尔森采用了和以前一样的处理方法:将头、手和脚放到锅中煮烂,然后再放到塑料袋中。有一袋藏到了卧室里的文件柜,另外两袋则放进了茶叶箱中,人体的器官和尸肉则通过厕所排了出去。尼尔森也许也把一些大的残肢清理到垃圾堆中,因为有人在他住处不远附近发现了一个破损的袋子,里面看上去像胸腔和脊椎的东西,过了一阵那个袋子就消失了,但没有人去报告警察,也没有人将这个袋子与尼尔森扯上任何关系。其他5位住在23号卡内利花园的房客,没有人与尼尔森十分相熟。在二月的第一个周里,有人注意到楼下的厕所被堵了,他试着用酸来清洗堵塞的下水管道,但没有用。其他的厕所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尼尔森的厕所。于是房客们请了一位水管工来检查,但他用劲了浑身解数也无法解决,没有办法,他找来了一位专家。尼尔森害怕他的行为会被楼下的问题被所揭露,所以他不敢再往下水道里排泄尸肉了,于是他把其他没有处理的部分一起连同辛克莱尔的头装到了塑料带里,然后把他们锁到了壁橱里。两天之后的晚上,一家叫戴洛罗德的公司来检查下水管道所遇到的问题。他们决定到地下检查,一名叫迈克尔·卡坦(Michael Cattran)的技工被派到房子的下水管道系统里检查。他察觉到了一些特殊味道,卡坦相信这些味道是从一些尸体上发出的,也许是老鼠、也许是其他小动物,但他不会想到是人。他发现了下水道的地板上沉积了大约8英尺厚的淤泥,在淤泥上,部满了尸肉,大约有30-40快散落的尸肉。这些是从房子的水管排出的,他立即报告自己的上级,在打电话时,房客们都围在电话旁,其中也包括了尼尔森,卡坦提出想去报警。不管怎么样,公司需要仔细的分析,他们希望在白天的时候能借助光线来重新探察一遍,卡坦把尼尔森和其中一名房客叫到室外,一起去看那些极度腐烂的尸肉。尼尔森回到公寓后,曾经想过要将那些肉偷出来,然后替换成从商店里买来的鸡肉,他也想到过要自杀。他就这样一直坐在公寓的地板上,不停的喝酒,当然,他并非独自一人,因为在他的公寓里,还有另外三个被支解的受害者。楼下的房客也注意到了尼尔森最近奇怪的行径,当卡坦回来,发现下水管道被清理干净后,房客告诉他他们的怀疑。卡坦最终还是在下水管道里发现了一块又脏又臭的尸肉,于是他们马上报了警!在1983年2月9日,上班时尼尔森告诉他们的同事:“如果我明天不来上班的话,我要么就是病了,要么就是死了,或者我会蹲在监狱里。”说完,他的同事们都哈哈大笑。的确,尼尔森的预感的确没有错,当他经过黑暗的走廊时想要回到自己的公寓时,他发现有三个人在那里等着他。侦探长杰伊(Jay...)告诉他他们来找他是因为下水道的问题,人类的尸体堵塞了下水管道。尼尔森很惊慌的叫了一声,然后问道:“那,那些尸体从哪里来的?”警方指出,这些尸体唯一的可能,就是从尼尔森的公寓排出来的,然后又问到其他尸体的事情。尼尔森放弃了,他说他会跟他们到警察局。他知道自己的被捕后的权利和自己无法洗清嫌疑,于是他想告诉他们一切,告诉他们那些另人作呕的细节。当尼尔森坦白的越多,警察们就越加意识到4年前已经放弃的许多失踪案和他都有关系。后来他们在尼尔森的壁橱里找到了那些装着男性尸体的袋子,里面的尸体都不同程度的腐烂了。他们带着尼尔森到太平间去认尸,尼尔森告诉他们去检查自己浴室的抽屉,在茶叶箱里他藏有尸体。他同时还告诉他们他在以前的公寓同时也杀害了许多人“十二个或十三个”他说。他还承认他曾经谋杀另外七人,但是都没有成功。后来在警察局里,尼尔森还透露:“受害人一般在喝酒后浑身都很脏,所以我得在他们死后帮他们洗澡,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尼尔森随后便开始道出详细的杀人过程,他的正式讯问于2月11日开始,一共用了一个星期,总共累计时间达到了30个小时,在审讯过程中,尼尔森十分配合的告诉警方自己的杀人手法以及帮助警方辨别受害者的尸体碎片,而且是不需要任何提示的。他忽然好象良心发现一样,对警方的审讯从不离题,也不乞求同情,但是他却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一点也不后悔。他曾经接受过的警察训练也帮助审讯人员寻找证据便捷许多,他还告诉他们起诉方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才可以起诉他。不过,其实私底下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却十分的害怕。由于尼尔森的合作,使得警方可以找到不同的尸体碎片,并且将其重组成受害者的躯体,这其中包括许多类似对史蒂文·辛克莱尔采用相同手段切割下体分尸方法的残片。每确定一个受害者的身份,警方就可以多加一条谋杀的指控。他同时也带着警方到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去指出哪里他曾经埋藏了尸体,哪里他曾经生火焚烧尸体。一个名叫罗纳德·T·莫斯(Ronald T. Moss)的律师被法庭指派去为尼尔森辩护,他参与了警方对尼尔森的审问,而且他对尼尔森能够记住所有的细节表示高兴,他相信这会减轻他的判刑。有个警员曾经形容尼尔森是一个超级变态狂,是完全而已的谋杀!但尼尔森反击道:“我只是想交个朋友,我希望一切都会使我变得更加开朗。”随后,他将自己所做的一切写成了一本类似回忆录的形式,并且交给了一位名叫布赖恩·马尔斯特(Brian Masters)的年轻作家,他将尼尔森那散乱的回忆录整理,并发行。马尔斯特说“尼尔森的第一次杀人,记得十分的清楚,我相信这表示了他对自我的反省,而且这也是犯罪历史上少有的详尽案例。”在叙述完供词之后,尼尔森被转送到布列克斯顿监狱,并且在那里等待着他的最后判决。他对后来各界的疯狂报道感到十分有压力“没有人相信我只是一个正常人”他沉思道“我正等待着一个无法抗拒的最终判决。”许多年轻的男性,其中也包括女性去过尼尔森的公寓,而且平平安安的回来了,但是有小部分人遭到了袭击,并且设法逃跑,在受到袭击并逃跑的人中,只有一部分人报了警。警方正在搜索其他幸存者的时候,尼尔森自己宣称,有7个人他没有杀害或杀害未遂,有一些是把他击倒后逃脱,有的是他将对方扼昏了后又改变了主意,将对方放了。他只能回忆起其中4个人的名字,他们的其中三个日后在法庭上对尼尔森做不利证明。1979年10月,安德鲁·何曾经向警方投诉,说尼尔森企图袭击他,但他不愿意做任何笔录或愿意出席在法庭上对他的指控,所以这个案件就不了了之了。也许何不希望让别人知道他原本希望能与尼尔森玩SM游戏吧!差不多一年之后,道格拉斯·斯图尔特(Douglas Stewart)声称尼尔森袭击了他,他在椅子上睡着了,他后来发现自己的脚被绳子绑住了,然后尼尔森用条带子紧紧的勒住了他的脖子,他奋力反抗,挣脱了束缚,将尼尔森踢倒在地,而后者叫他离开。1980年8月11日凌晨4点,他叫警察到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但他们注意到举报人当时喝醉了,当尼尔森开门后,很惊讶他们所说的,警方认为这只是个同性恋人之间的纠纷,所以就没有再理会下去,斯图尔特也就此没能起诉。尼尔森住在卡内利花园有1年半,期间他杀了3个人,但他也许会杀更多的人。
1981年11月23日,是尼尔森36岁的生日。他带了一个名叫保罗·诺比斯(Paul Nobbs)的19岁的年轻同性恋学生回家,并且与他一起饮酒。凌晨2点半,诺比斯因为剧烈的头疼而醒来,随后又再次睡了下去,清晨6点,他起床后到厨房里,对着镜子,他发现脖子上有道红色的印记,他的眼球里充满了血丝,脸上也有瘀青,尼尔森后来建议他去看医生。后来在一家大学的附属医院里,医生告诉他脸上的瘀伤和脖子上的红色印记是因为有人企图扼死他所以留下的,但他没有将这件事情报告给警察。在他之后的受害者是约翰·霍莱特,他也是尼尔森搬家后的第一个受害者,他没有能逃出。就在那年的新年夜,尼尔森的邻居邀请尼尔森到他的公寓去做客,期间尼尔森喝得很醉,他们都以为尼尔森和另外一个酒友回家了,忽然!他们听到楼上有吵闹的声音,一个人迅速跑了下来,然后夺门而出,那时候他全身都湿透了,这个人叫小泽利光(Ozawa Toshimitsu)。随后他告诉警察,说尼尔森企图杀死他,小泽声称他用一条带子绑住他的手,但估计是警方以醉酒为由,没有继续调查下去。1982年4月,他邀请了一位21岁名叫卡尔·斯托特(Carl Stotter)的drag artist(我找不到汉语里合适的一个翻译,如果解释的话,就是那种在夜总会表演男人穿上女人的衣服、戴上假头发,然后唱歌跳舞或模仿某著名女星的那种人,在拉斯维加斯有很多这样的演员。)他们和以前一样,都是喝到趴后,上床睡觉,尼尔森总能马上醒来,然后企图扼死他。忽然斯托特醒来了,他无法呼吸,他尝试叫尼尔森来帮他,但是不起作用,随后把他抗到装满水的浴缸中,将他丢到水里,直到斯托特向他求饶,但仍然没有停手。尼尔森认为他已经死了,然后把他扛到沙发上,这时候小狗比利皮跑了过来,并且不停的舔斯托特的脸,尼尔森意识到对方仍然活着,他做出了一个在我们看来很惊人的举动,他抱着斯托特的身体,直到斯托特恢复直觉。后来尼尔森告诉他,他刚才喉咙被睡袋的拉练卡住了,而斯托特也这么认为,他还把刚才的经历归结为噩梦而已。事实上他后来还答应继续与尼尔森约会,但他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履行承诺,最重要的是,他没有向警察报告在尼尔森家发生的这些奇怪的事情。
尼尔森相信他的问题可以追溯至当他小时候看到祖父尸体时的精神冲击。尼尔森于1945年11月23日出生在苏格兰的菲拉瑟堡,他是贝蒂·尼尔森(Betty Nilsen)和奥拉·尼尔森(OlAV Nilsen)的独子。可是,这是一个不幸福的婚姻,夫妻经常爆发冲突,而冲突的主要原因是丈夫奥拉的酗酒和常常不回家。当贝蒂与奥拉离婚的时候,整个婚姻一共维持了7年。因为丈夫不再提供生活费用,所以她与自己的儿子丹尼斯搬到了她父母的家,在那还有丹尼斯的2个兄弟姐妹。孤独童年年轻的丹尼斯特别喜欢他的祖父安德鲁·怀特(Andrew Whyte),但当丹尼斯年仅6岁的时候,安德鲁就去世了。在没有预先告诉他的情况下,丹尼斯的妈妈就带着他去看祖父的尸体,当在看到尸体的那一刹那,一种可怕的感觉蔓延到他全身,事后他说,回想那个时刻,真的感觉到体内弥漫着死亡的气息。当丹尼斯八岁的时候,他差点在海里淹死,但幸好被一个在沙滩上玩耍的大哥哥救了起来。后来那个救人的男孩脱掉了丹尼斯的衣服,并且对他进行手淫,这点可以从事后尼尔森醒来后发现自己的肚子上有些白色粘稠物质可以证实。两年后,他的妈妈再婚,从此他就变得冷淡和孤独。以后,他母亲生了4个小孩,这使得她无暇估计丹尼斯。他从来不表现出愤怒,伤害小动物和其他小朋友,也从来不是一个好斗的人,但是就这样一个普通的小男孩日后变成了一个变态杀人狂。事实上,那时候的他对恐怖的东西仍然会害怕,例如他人的尸体。一次,他帮助搜寻一个失踪的男人,他和他的朋友在河岸边找到了那男人的尸体,那人在晚上迷路,然后不小心掉进河中被淹死了。这让他想起了祖父的尸体,那时候的他还无法了解死亡和永远离开人世的概念,不过,他感觉到了一种奇怪的隔阂感,也许是关于生与死的,可是没有人知道……直到成年,他都还没有一次与异性特别深入的接触,但他却十分有方法来吸引别的男孩子,那时候的尼尔森还很纯洁。他还曾经趁着他兄弟熟睡的时候,企图看的全裸的样子,可是不小心惊醒了他,所以没有成功。
1961年,他应征入伍,在军队里他是一名厨师,在军队里,他学到了正规的屠宰技巧。在部队里,他开始用酒精来逃避他的孤独感,尽管是尼尔森自己与他人保持距离的。在服役的几年中,他得到了一个自己的单人间,他就经常面对着镜子,尽量不让自己的脸映射到镜子上,然后他假装失去知觉的样子,再想象自己扮演另外一个人,帮另外一个角色进行手淫,借此来性幻想。在服役期间的最后几个月,他遇到了一名叫布赖恩·马斯特斯(Brian Masters)的男子,他们发展出了一段很亲密的感情,尼尔森认为自己缀入爱河了,就开始追求他,但他并不是同姓恋。马斯特斯为了躲避尼尔森,就让人骗他在回家的时候出意外死掉了。这对于尼尔森来说,是一个十分巨大的打击,于是他毁掉了自己拍摄的录象,而那原本是要给马斯特斯的。1972年,他参加了警察培训,想成为一名警察。他回忆到,那时候他在太平间里看到了一具尸体,他没有感到任何的害怕,并且还对尸体是非着迷。不过,他还是没有能成为一名正式的警察,一年后他获得了一个负责工作面试的职位,而这个工作一直持续到他被捕。尼尔森在那又遇到了一个年轻人,叫大卫·帕因特(DAVid Painter),帕因特一直想找一份工作。面试后,尼尔森在街上碰到了他,于是便邀请其去自己的公寓。不知道他们干了些什么,只知道后来帕因特爬到窗上睡觉了,当他醒来的时候去找尼尔森,他希望尼尔森可以帮他拍张照片(也许是同性恋照?我也不清楚,原文没仔细交代,大家自己YY吧~哈哈),结果不知道是碰倒了什么,还是怎么的他居然受伤了,帕因特立即被送往了医院,而警方只是问了尼尔森一些问题后就把他放了。随后他便陷入了搭便车似的感情问题,他所交往的人都是很短暂,或只停留在表面关系的。他希望能够找到一个能够维持长久关系的感情,他甚至可以把自己的全部交付给他人,但前提是那人也可以把自己的全部交付给他。他的“镜子情节”越来越加深,他自己不断的幻想更多奇异的情节……他认为自己的第二角色是一具尸体,他为了使得效果更加逼真,他甚至还在故事前化装,涂上假血,让第二角色看上去像是被谋杀的一样。他幻想着有人带着尸体去焚烧掉,或者与尸体发生亲密的关系。在1975年,他搬到了位于北伦敦的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他的房子是套带花园的单层公寓,与他一起搬进去的还有室友大卫·加拉奇(DAVid Gallichan),他否认自己和尼尔森的朋友关系是基于同姓恋的。他们买来了一只小狗狗,叫比利奇,另外还有几只猫(加菲猫和笨狗……)。两年之后,他们因为各自不同的性格,使得双方都不能忍受,于是尼尔森叫加拉奇搬出去。后来,无论如何,尼尔森再次感到了孤独的恐惧。后来他写道:“孤独,是一种长期的,不能忍受的,痛苦。(联想起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为了逃避孤独感的袭击,他将整个人都投入了工作当中,变得更加的呆板,变得更爱酒精,变得靠电视节目来躲避孤独……尼尔森的杀戮就是在加拉奇搬出公寓1年半后开始的。
在等待法庭审判的过程期间,尼尔森决定放弃使用法律援助的权利,但他们没有采纳,仍然指派罗纳德·莫斯为尼尔森的律师。在即将开庭的前几天,他马上炒掉罗纳德·莫斯,而去雇佣拉尔夫 ·哈恩斯(Ralph Haeems)。被告方的律师将尼尔森定义为精神变态,以减轻惩罚,而另外一方的律师伊万·劳伦斯(Ivan Lawrence)指控尼尔森犯有谋杀罪。当展示出在犯罪现场的照片时,许多人都感到不舒服,真不知道受害者的家庭是否愿意原谅他的行为。他将自己所有的回忆写满了50本笔记本,以此来帮助警方检举他。同时他还画一些很简单的黑白线条画来展示他是如何处理受害者的尸体的。在审判期间的其中一个晚上,尼尔森居然写下这样一段话“我会判我自己很重的罪,比你们任何一个法院所判的都要重。”尼尔森被指控6项杀人罪以及2项谋杀未遂。艾伦·格林(Alan Green)是检举人。他认为,尼尔森在杀人的时候完全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也就是说他在有意识或正常意识下杀人的,所以要判他有罪。他的证据主要是因为尼尔森告诉警方那很详细的供词,辩方要求对尼尔森进行精神分析。法庭于1983年10月24日开庭,尼尔森在法庭上为自己无罪进行辩护。格林描述了尼尔森被逮捕那天早晨的情形,但陪审团更注意的是那些恶心的尸体照片。随后格林又提起谋杀未遂的案例来转移陪审团的注意力。给尼尔森做不利证明的分别是保罗·诺比斯(Paul Nobbs)、道格拉斯·斯图尔特(Douglas Stewart)以及卡尔·斯托特(Carl Stotter),尼尔森企图使陪审团不要相信他们的证词,他告诉他的律师关于他们证词中有很多部分有问题。他说斯图尔特在在所谓的“袭击”后还去喝酒,而斯图尔特也无法解释清楚尼尔森指出的漏洞。在起诉期间,辩方律师还将润色后尼尔森的故事卖给了新闻媒体。诺比斯在陈诉证词时,承认了他与尼尔森在某个晚上发生了性关系,而且那个晚上他们相处得非常融洽。斯托特则被法庭那严肃的气氛搞得很害羞也很害怕,他说尼尔森十分友好和热情。不过事后他表示,他这么说完全时因为被辩方恐吓下所说出的。尼尔森的供词被警方很仔细的在法庭上阅读,而阅读这些资料就花了4个小时。随后他们将证物一一展出,包括煮头、手、脚的大锅;切尸体的切肉板,还有一套属于马蒂尼·杜菲里的刀具。辩方证人詹姆斯·迈克基恩博士(Dr. James macKeith),向法庭列举出了许多种类的病态人格,而他声称尼尔森也是其中的受害者。他形容了尼尔森如何被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和关系折磨,以及他童年的生活经历。他的精神很多时候无法控制他的行动,所以他认为应该减轻部分法律责任。精神病学者形容尼尔森的性刺激大部分是由失去知觉的肉体而产生,同时他也很自大、轻狂,而且经常酗酒。在对同类的感官认识上,有很大削弱,所以他不会知道他为什么要杀人,也无法意识到他做的事情是危害道德和侵犯法律的。在紧张的交互讯问中,迈克基恩被迫收回了关于减轻部分法律责任的看法,迈克基恩说这也没什么,一切由法庭决定。第2位精神病学家帕克里特·格维博士(Dr. Patrick Gallwey),他诊断尼尔森为“边缘人格冒充了其正常的人格,这是一种病态的人格”。他经常自我陶醉并且孤立自我在自己的世界里,也就是说他经常会因为自己的世界与外界发生冲突时会偶然发生精神分裂的现象,不过他大多时间里能控制住自己(这也是他为什么不伤害周围熟人的理由吧——品客按)。所以他认为,尼尔森的犯罪并非是蓄意或有预谋的犯罪。不过陪审团都对格维那些难以理解的医学行话和属于搞得头大。持反对态度的心理学者保罗·布沃登博士(Dr. Paul Bowden),他花了14个小时与尼尔森接触,比其他的辩方学者都要多。他认为其他学者的证词并不准确,他认为尼尔森完全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他觉得尼尔森这个案例很特别,他应该是精神变态,而非精神混乱(冲突),但是他并没有很清楚解释自己与其他学者的不同观点。在最后讨论期间,法庭告诉陪审团不要理会那些医学行话,应该更注重尼尔森的罪恶源头是否是精神变态。陪审团于11月3日也就是星期二决定休厅。第2天上午11点25分,法庭宣布陪审团的大多数达成了一致,只有2人在诺伯斯的谋杀案上有不同意见。4点25分,他们宣布:尼尔森,有罪。
最后法庭判决尼尔森终身监禁,25年内不得假释。宣判那年,尼尔森即将满38岁。尼尔森在位于约克夏郡东瑞丁的最高安全级别监狱——福尔苏顿服刑。2003年,司法审查系统决定不允许他出版自己名为《弱水三千,只取一男》的自传,尼尔森正等待着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
同性恋简直是每个英国男演员必演角色,不过“同性恋变态杀手”……我倒真没想到他接戏这么猛。||害怕,看到第二集中Steve劝Jay说的话才意识到我自己也正被丹斯牵着鼻子走。那几声”无罪“”有罪“真是在铺垫中掷地有声。可以说各方面都很优秀——怎么说——犯罪题材传记片里的标准范文。不过一系列塑造让我想到暗流涌动的德国审讯室,这也是我喜欢的部分。
“他是怎么样的人?”“普通人”这才是最让人恐惧的啊 dtt的演技绝了
社会只关注死人
始终没有交代清楚他暴露自己的动机
2020还剩一百天,英国人依然可以。为什么英国人做什么题材大多都是至少7.5分起跳,我想也许菜头那句话是关键:早早地富裕很多年,见过足够多的好东西。所以有时候也没办法,审美也是历史遗留问题。
一直觉得金丝边眼镜男有种变态感 就是这种乍一看帅气彬彬有礼却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气息啊 剧里说像个房子外表完美内在却已经腐烂😂 博士也演的太好了吧差点没认出来
好的演技是让你从头至尾都在感叹演得真好,每个动作每个细微表情都是戏。出神入化的演技是你觉得他(她)就是那个人。DTT的演技已经进化到后者了。
I wish there were more insights into the mind of the killer rather than this plain overview of this whole event sprinkled with obligatory glorifying of stereotypical policemen supporting characters
妈呀苏格兰口音太恐怖了!在我听起来和印度英语也没啥区别了。其实从初中看今日说法我就发现了,案件背后都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说实话感觉全程就纪录片,本来以为讲的的Des的杀人过程,但从被捕以后旁观者的视角切入也不是不行。但3集太长也太短,除了提提其余没什么亮点,并不觉得节奏把握的很好,最后仅仅从法庭上来探讨这个人到底是高智商犯罪还是疯子感觉是一大败笔。这么好的一个人物原型感觉被浪费了,提提就没出现几次,还不如看纪录片来的爽。好吧看了一点点短评明白这剧主要反讽司法体系,Des并不是重点。也行,但就是太泛滥的题材了,放在Des身上实在容易被掩藏光芒。所以我有又开始嚎不存在的汉尼拔第四季。
严格意义上,这不是一部探案剧,而是透析人性和人格的上乘佳作。管中窥豹,折射社会问题、官僚做派,同时也呈现出善与恶的互相博弈和绞杀。演员的选角和演绎全都在线,尤其凶手、警督和作家这个铁三角的组合,撑起了一部2020年年度英剧。
一个只为挖掘真相的警长,一个想要探寻凶手内心的作家,对上从一开始就供认不讳的连环杀手,布局相当精准,没有一分钟划水剧情,精彩精彩!真事改编赋予了剧情难以忽视的力量,但另一方面也让部分情节丧失发挥空间,不少地方其实延展空间很大:警长一笔掠过的家庭现状,不再理解作家的同性伴侣,失去丈夫却得不到正义的女子...最后一集法庭辩护表面紧张,但对抗之后落得太轻,实际的冲突效果就有点不尴不尬(但仍然是个好剧!
我杀的是冷漠的阶级与程序
“I pass the burden of my past and deeds onto your shoulders.”最好的是节奏和剪辑,尤其是利用DES的大字分割桥段,很干净。不足的地方是DTT的表演风格太强烈了,如果在文本深度上不够,很容易变成演技大赏。一开头想说点社会现状,但三集又没能讲清,卡在了表现人物和表达立意之间,高不成低不就。
最刺痛我的是那个被杀未遂的男孩在法庭上说,“我真的很困惑,他到底是要杀了我,还是要给我温暖。”以及他走出法庭,人群中传出的那句“他就该把你杀死,你这个同性恋”。
DTT绝了,绝了啊,这个表演绝对值得一座BAFTA啊。
3/5。有点嫌弃它过于工整了。原还想打“温吞”二字,但又一想这部并不“温吞”,在立论上甚至算是清晰明确有力。《冷血》的变奏。英剧系统没有在导演层面上积极进取的劲头,但它绝对有最好的编剧传统:维护每个角色的完整周全和实体感,给他们自持的张力。时时刻刻懂得用个体去衡量、对照当下的制度。冷静中带悲悯,走在哪一步那就是这一步了,你自维护你对他物的审判和处在罐子里的精神状态,我也要维护我的审判——非常罕见地见到了这种交织。编剧保证了每一个人物的自洽。片尾放出受害者的名字,正照应了那句台词“我已经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不能再剥夺他们的身份。”从里到外,近乎没有野心和多余创作欲的剧本,却这么稳健笃定且照应周全,看似默然却动人。它不是广告商和展示架和广播,是践行者。ps. 要再加点社会土壤描写就好了。
实在是看过太多同类型的了
丹尼斯·尼尔森兰被称为世界连环杀人恶魔。他在同性恋酒吧,或者在街上搜寻目标,然后将被害人带回家用领带、电线,或者用手将其扼死。被害人死亡后,尼尔森将尸体剥光,对着尸体手淫,有时会和尸体一起听音乐、看电视,或者一起洗澡,同榻而眠。然后尼尔森将尸体放置在地板下或者橱柜中,过一段时间他会将尸体在取出来再清洗。最后将尸体肢解,部分在后院烧掉、部分作为垃圾扔掉。尼尔森偶尔会取尸体的部分器官进行烹饪。后期,尼尔森搬到克兰里公园23号公寓后,由于没有了后院,尼尔森会将尸体肢解后通过下水道冲走,由于尸体残肢太多造成下水道堵塞,这也是其罪恶行径被发现的原因。1983年尼尔森被指控犯有六项谋杀和两项预谋杀人,被判处25年徒刑,后被追加为终身监禁,在2006年他的假释请求被驳回。2018死在狱中,终年72岁。
果然还是要看英剧 不管是题材 节奏表演还是社会意义 一切都甩出其他国家几条街吧 男主那种深入骨髓的冷静真的有点可怕 胖胖的警官很有正义感还是让人有一点点安心 虽然其中几度害怕被放过 还好结局可以让人再多信任法律与正义几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