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证明一件事:我狼从不让人失望。感情到位,场面精美,故事完整,群戏随时爆炸。至于说剧情简单,我觉得只是节奏问题,如果节奏合理一些剧情完全够用。不过是情节太紧凑显得起伏不大,给人成功失败一瞬间跑马灯过完一生的感觉。单就歌舞部分内容足够精彩,没人能说我狼的嗓子身段一个不字儿,传达的鸡汤立意我也全部吃下了,尽管人物的特点没有时间好好凸显出来,但角色多少都有兼顾,或许制作成歌舞剧细细展开会很好,还是像Galavant一样的双男主剧呢!
剧情简单也有好处,本片看着很省心。戏是积极向上的HE戏,不过男主不是伟光正,虽然做的都是好事,比如给freaks送温暖,为贵族子弟寻自由,但并非出于无边大爱,其实主要为了赚钱。撒小谎,办大事,彼此都得益,何必太较真。虽然本片也告诉你:梦想很重要。但这碗鸡汤只是剧情需要,并没有很认真的在向你推销,因为男主太顺了,顺到你在追梦之前也会下意识地检查自己是否有男主光环。男主身怀才华可以去追梦,如果不是男主命,做梦谨防连累他人。(鉴定自己是否男主命可检查以下几点:能否顺利迎娶白富美,妻子支持,孩子懂事,银行大方,劝谁谁入伙,用谁谁给力。)
出演完美的成熟男人,我狼是绝对够格的,可惜他的褶子作为个人魅力的一部分,在演青年时显得有点出戏,还好大部分剧情都在婚后25年,五十岁的阿狼演个四十岁还是很有说服力的:白马王子算什么,即使结婚25年,休嚼克曼还是可以骑着七彩大象迎接你。
休嚼克曼诠释现实角色要比演超级英雄帅得多,甚至可以说超雄是在限制他个人魅力的发挥,换句话说,他本身要比超雄更有感染力。至少在这个角色上,在一个有点鸡汤,缺少矛盾激斗的故事中,他也成功地引起了大家足够的兴趣。
一般来说,角色的吸引力是会高于演员的。好的角色,性格鲜明,风格迥特,能自圆其说,通常喜好稳定,也没有“慎独”的需要,比容易行差踏错的真人好多了,这也是为什么演员总需要“人设”来吸粉。
也有例外,休嚼克曼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比角色更有魅力的演员。
他也做些Wolfie做的那种超级英雄的事,但没有Wolfie的坏脾气;他也有Angier追名逐利不顾一切的一面,只不过做得比Angier漂亮很多;不小心流露出不耐烦时,他就是训练机器人Atom的sloppy拳师;他像出身低微的马戏团团主那样能歌善舞,同时也风度翩翩,不输贵族。我认为他诠释得最好的角色包括同类角色,是为了亲人不惜铤而走险的Keller:好人,与人为善的标准好人,但环境欺人太甚的时候,他报复起来也毫不犹豫。许许多多角色的塑造中,有人对阿狼伸出爪子的形象挥之不去,但我在看这些角色时从不出戏,更不会联想到金刚狼。即使他有一身腱子肉,也没有因此被定型,总之他演谁,我看到的就是谁,因为阿狼自己的东西,比他任何一个角色都要多。
我狼的歌舞比演技好,相貌又比歌舞好,身材又比相貌好。他的“偶像包袱”也和一般人不一样,反派、咸湿、娘炮、吃软饭都可以,但基本没有过毁容求演技的时候,他也总是选择去演那些漂亮角色,一个高大可靠的provider,似乎从来无意突破自己,却不是受外形限制的结果,毕竟他演娘炮也是拿了奖的。话说回来,为什么证明演技一定要变丑变胖呢,这似乎是个很大的噱头,某演员为了某片速胖/速瘦,大家热烈鼓掌,其实阿狼在体型上做得甚至比这更多更卖力,但这不是他的噱头。
P.T这个角色,在我看来已经很接近他本身了。他的讲话方式,他的热爱家庭,他的略显浮躁,偶尔不着调,他的努力,忠诚,娱乐精神等等,尤其是火场救人那一幕,别人冒险的时候他阻拦,自己救人的时候也不惧危险。这就是我心中的阿狼本人:一个理智的保护者,一个冲动的英雄。
文:Xi |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artag
畸形秀顾名思义,指展示具有异常生物特征的人,例如侏儒、巨人、双性人、身患疾病外貌畸变的人等等,有大量纹身和穿孔的人、吞剑和吃火表演有时也会出现在畸形秀中,表演者均为能使观众惊异的怪人。
在16世纪中叶,畸形秀首先在英格兰兴起,畸形人被当作娱乐的对象,人们蜂拥去看他们被展览。除了疯狂的展览,畸形秀在酒馆和露天游乐场也很受欢迎,通常穿插有才艺表演。例如在18世纪,一名叫Matthias Buchinger的男人天生没有手臂和小腿,他以出众的魔术和音乐才能在英格兰和爱尔兰谋生。
畸形秀在19世纪作为一种成功的商业行业达到成熟,并席卷了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新中产阶级崛起,美国文化发生转变,人们开始认为休闲娱乐活动和工作同样有益,这促使了畸形秀的风靡,使畸形秀遍布游乐园、马戏团、廉价博物馆等地(畸形秀常作为马戏的穿插表演,是马戏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什么恐怖的畸形秀能在19世纪成为一项娱乐活动呢?主要是因为科学落后。那时人们普遍认为畸形是上帝的惩罚,通过虚假和夸大宣传的畸形人都被赋予了神秘的色彩,常被宣传为一个灭绝的种族或人类进化链上缺失的链条,再请几个医学砖家来证实,极大地激发了公众的好奇心。对畸形的狂热甚至促进了科学的发展,学者们开始关注畸形的成因,畸形学(teratology)兴起。
到了20世纪,随着医学的进步,畸形被揭开了神秘的面纱,例如“狗脸男孩”实际上是因为多毛症、“米尼翁企鹅女孩”身患海豹肢症、“龙虾手男孩”患先天性缺趾……畸形人通过医学的解释不再神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为畸形秀是对畸形人的压榨, 最后在1984年被抗议不尊重残疾人后淡出了历史舞台。
巴纳姆(P. T. Barnum,1810 – 1891)在电影《马戏之王》中被塑造成了一位正能量的“造梦大师”,虽然他现实中的确是最出色的马戏团运营者之一,被奉为现代广告之父,但是人品堪忧。他的营销中充满了虚假宣传等道德失范行为,他这么为自己辩解,“我不相信欺骗公众,但是我相信要首先吸引他们,然后取悦他们。”
他号称“每一分钟都有人上当受骗”,因为他的节目中包含了每个人都喜欢的成分,这种套路在1948年被心理学家命名为“巴勒姆效应”,指每个人都会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的人格描述特别适合自己。“巴纳姆效应”是“主观验证”的作用,人们如果想要相信一件事,总可以搜集到各种各样支持自己的证据。巴纳姆把人的这种心理特点运用得炉火纯青,编造的模棱两可的奇闻轶事很容易让观众相信。
巴纳姆的成功可以说是建立在欺骗上的,其中还掺杂着鲜血。1835年,年仅25岁的巴纳姆靠压榨一名叫Joice Heth(1756 – 1836)的黑人女奴获取了第一桶金。他购买了这名女奴,对外谎称她161岁,是华盛顿总统童年的护士。年迈的女奴眼瞎且几乎全瘫,还被迫每天工作10-12个小时,一遍一遍向观众讲述编造的小华盛顿的故事,为巴纳姆带来了每周1,500美金的可观收入。最后女奴过劳死,死后还被公开解剖揭露真实年龄,每名参观者需缴纳50美分,被巴纳姆榨取得一点儿不剩。
行骗获利后的巴纳姆在1841年买下纽约市百老汇大街的Scudder's American Museum,,后更名为巴纳姆美国博物馆(Barnum's American Museum)。他故技重施,在次年创造了著名的斐济美人鱼骗局——把一只幼猴的躯干和头部,与鱼的后半部缝合,再覆盖混泥纸浆而制成,对外宣称是捕获的人鱼标本。在该标本展览的近20年中,始终没人相信那是假的,混合标本的造假方法直到今天还不断被模仿。
巴纳姆美国博物馆的另一招牌是“拇指将军汤姆”,即侏儒Charles Stratton。巴纳姆谎称当时年仅4岁的拇指将军为11岁。经过训练,拇指将军5岁能饮酒,7岁就能抽雪茄,擅于模仿大力神和拿破仑。他与巴纳姆来到欧洲巡演,广受欢迎,甚至受到了维多利亚女王接见。
在欧洲巡演期间,巴纳姆结识了“瑞典夜莺”Jenny Lind,高价邀请她到美国巡演,意图利用美国人对欧洲高雅文化的憧憬大赚一笔。与电影不同,巴纳姆和Jenny Lind并无任何暧昧,两人完全不是一路人,巴纳姆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而Jenny Lind演出是为了慈善事业。道不同不相为谋,两人合作不到一年便分道扬镳。
通过音乐会获得的巨额收益,巴纳姆进一步施展自己的商业抱负,建戏院、举办选美比赛、建水族馆、设立蜡像专区等等。随着博物馆的壮大,馆内的怪人也越来越多。连体兄弟Chang and Eng以艺名"Bunker"活动,为了供自己的十几个孩子上大学(很多畸形秀表演者虽然身体残疾,但都建立了家庭生儿育女),他们直到晚年还各处巡演,1860年末曾在巴纳姆的博物馆表演6周。
在1860年,博物馆有档案记载的畸形秀表演者有13位,包括三名侏儒、一位黑人母亲和两个白化病孩子、来自瑞士长胡子的女士、高地胖男孩、智力低下的黑人等,随后又加入了女巨人Anna Swan和新一代拇指将军Commodore Nutt。在美国内战期间,巴纳姆博物馆吸引了大量观众,为大众逃避现实冲突提供了娱乐场所。
然而好景不长,一场起因不明的火灾在1865年摧毁了巴纳姆美国博物馆,巴纳姆后来重建的博物馆在1868年也因为火灾毁灭,接连两次打击让巴纳姆损失惨重,在60高龄才决定进军马戏团产业,最后成为了马戏之王。马戏团的名字几经修改,曾经被命名为“P.T. Barnum's Greatest Show On Earth”,电影主题曲“the Greatest Show”就是由此而来。
尽管畸形秀一直到20世纪初才没落,对畸形秀的谴责早就存在,很多中产阶级认为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表演,正如电影中的剧评人所说“是人性的狂欢”。然而畸形秀并不完全是罪恶的,一些学者认为畸形秀使美国文化对待畸形更包容。更重要的是,对于天生畸形无法从事普通工作的人来说,畸形秀是唯一的谋生途径,出名后可获得较为丰厚的报酬(巴纳姆付的酬劳就很公道)。
大卫·林奇在1980年拍摄了一部以真实故事改变的电影《象人》(The Elephant Man),电影的主人公名叫梅里克(Joseph Merrick),他罹患怪病严重畸形,整个身体布满了肿瘤和赘生物,只能靠在畸形秀演出谋生。经纪人给他取名“象人”,称他的症状是因为其母亲在怀他时被马戏团的大象撞到后受惊而产生的,把他宣传为半人半象的怪物。但即使在畸形秀流行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象人也因可怕的外貌被禁止演出,在警察查封时,经纪人愤怒地说道“He is a freak!How else will he live?”
由于无法表演没有收入,经纪人把气都撒在象人身上,使象人受尽了非人的虐待。梅里克的悲惨遭遇让一位名叫特里夫斯的年轻医生同情,他回忆梅里克是 “我见过长得最恶心的人……我从未遇见过如此畸形,如此形单影只的人。”他把梅里克从黑心的经纪人手中救出,在医院给他提供了永久的住所,梅里克第一次有了做人的尊严。
特里夫斯医生邀请梅里克到自己家做客,医生的妻子与梅里克握手问好,梅里克第一次被人以礼相待(特别是女人),第一次知道正常人的居所是怎样的。
然而梅里克真的在医院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吗?事实上他在医院依然无法摆脱被展示的命运,他被用于医学研究,上流社会出于好奇不断前来拜访。这些拜访者并不是真的关心梅里克,他们内心鄙视梅里克,只是把结识怪人当作时髦,特里夫斯医生也因此出名。特里夫斯医生感到困惑,不禁问自己“这都是为了什么?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是个好人还是个坏人?”纯粹的善良也许并不存在,但虽然医院无法让梅里克过上自由独立的生活,礼貌的歧视总比赤裸裸的歧视更能让人接受。
《马戏之王》所倡导的人权平等和畸形秀充满了矛盾,畸形秀本身就充满了歧视,这种歧视存在于外部的观众,也存在于马戏团内部。畸形人在畸形秀中被看做是动物,而非平等的人,当人如此简单的愿望对他们来说确是奢求。
著名重口味动漫《少女椿》的故事就跟马戏团有关,剧中马戏团集齐了畸形秀中常见的各类异人,其中有一位能够将自己塞进狭窄玻璃瓶的侏儒魔术师,魔术师很受欢迎,然而有一天因为魔术失灵受到了观众的讽刺,嘲笑他是“小人侏儒”,这激怒了魔术师,愤怒地批判观众,“你们这些自私、贪婪的懦夫,没有同情心,我恨你们所有人!”接着用幻术让观众全部畸形扭曲。这反应了畸形秀表演者对观众的真实态度,他们并非不知道观众的冷漠,表演只是为了生存的无奈之举。
电影《畸形人》(Freaks)也饱受争议,影片围绕马戏团里一群畸形人展开。马戏团中的侏儒汉斯爱上了美貌的秋千表演者克里奥佩特拉,然而克里奥佩特拉只想嫁给汉斯后杀害他获得财产。在两人的婚礼上,马戏团中的畸形人欢迎克里奥佩特拉成为他们的一员,这让克里奥佩特拉感到恶心,大喊道“你们这些肮脏污秽的怪胎,从这里滚出去!”虽然同在马戏团,杂技表演者的地位要高于畸形人,即使身处底层,也要歧视更底层的人来获取优越感。最后畸形人实施报复,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让克里奥佩特拉真正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人真的生而平等吗?这或许是个伪命题,至少对畸形秀表演者来说不平等。有些不幸是无法规避的,但看到不幸而努力生活的人总可以感受到一种让人自惭形秽的生命力。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缺陷,在现有的条件下努力乐观地生活吧,虽然快乐虚幻且短暂......
《马戏之王》在去年圣诞节上映时,并不被影评人看好,Metascore只给出了48的分数。
与影评人口味不同的是,IMDB上,有超过5万人给出了8.0的高分。
如果评分还不够让人诧异的话,在首周票房只有880万美元的情况下(对于这样一部投资8000万美元的全明星卡司来说,真的有点太低了),《马戏之王》的票房在第二周实现了逆天走势,增长了76%,之后一路高涨。
目前为止《马戏之王》已经有1.94亿美元的票房收入,怪不得《大西洋周刊》以【《马戏之王》让人吃惊的票房成功】为题目撰文。
它的票房走势与口碑爆棚都证明了,《马戏之王》是独一无二的。相比起国内译为《马戏之王》,我更喜欢台湾地区简单直接的翻译《大娱乐家》,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词比“娱乐”更适合描述这部电影。
现实中被巴纳姆创造的马戏团表演逗笑的观众,与今天坐在电影院里为他的歌舞音乐片而感动的人,本质上是一样的,而当年的评论家评价巴纳姆的秀为低俗,和今日给《马戏之王》打低分的影评人,也是惊人的相似。
作为一部音乐歌舞片,《马戏之王》的音乐毫无疑问是非常成功的,不仅得到了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的奖项,还刚刚提名了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为去年大热歌舞片《爱乐之城》的作曲的Benj Pasek & Justin Paul,他们极有可能凭借《马戏之王》蝉联奥斯卡。 Billboard上《马戏之王》的原声碟拿过多周第一名,《This is me》也成了被口口传唱的hit金曲。
对于音乐歌舞片来说,最怕突然的尬唱尬跳,作为这部电影的核心与灵魂,《马戏之王》的音乐捕捉了电影中情绪的高低起伏,做到了剧情与音乐的完美融合。我最喜欢的歌舞片段是菲利普(扎克·埃夫隆)与黑人混血女孩安(赞达亚)的空中飞舞配合着歌曲《Rewrite the stars》,充分表现出了二人因为身份与阶级的差异不敢相爱的难处,相信看过的观众应该和我一样,希望他们能永远跳下去吧。
除了好听的音乐,电影在舞蹈上的编排也非常成功,尤其选对了演员。休·杰克曼强大的个人魅力让P·T·巴姆纳这样一个难以被定义的传奇人物充满了生机。
《大西洋周刊》评价道:没有人比休杰克曼更适合这个角色了,他有好莱坞黄金时期男明星的特质: 能唱能跳,需要时可以出演一个满身肌肉的壮汉,还可以在严肃剧中展现细腻的情感。片中他自如地在多种身份中切换,既是丈夫又是父亲,也是马戏团的支撑,还是靠得住的合伙人,他不仅甩着大长腿又唱又跳,托举起了妻子(米歇尔·威廉姆斯),也能唱着歌跳着舞与合伙人讨价还价。
总而言之,好听的歌曲,动人的舞蹈再加上专业的特效让《马戏之王》成为了近年来最激动人心的视听盛宴,就如百年前巴纳姆命名自己的秀为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马戏之王》难道不是一场伟大的秀吗?
提名了13项奥斯卡的《水形物语》被网友戏称为基佬,哑女,黑人还有怪兽的联合,那么《马戏之王》比前者更要拥抱极端的边缘怪人:他们是侏儒,连体婴儿,巨人还有模糊性别的胡子女,以及在当时备受歧视的黑人。
尽管面临着剥削奇人异士的指责,无法否认的是,巴纳姆给了他们一个家。在劝说侏儒Charles Stratton(也就是日后的马戏团明星拇指将军Tom Thumb,曾为林肯总统还有维多利亚女王表演过)加入时,他说道,既然别人都嘲笑你了,为什么不拿这些来赚钱?刺耳却也真实。没有巴纳姆的马戏团,他们也许一辈子都要生活在底层。
这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片中插曲、马戏团成员们共同演绎的《This is me》为何能够拿下包括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等的一系列褒奖了,除去朗朗上口的激昂旋律,这首鼓励“怪胎”们面对真我的励志歌曲意韵同样十分“当下”:人们说,快走开,没人会喜欢你的样子。但是我们不会让他们击败我,我知道这世界总有我的容身之所。在电影里,这个容身之所正是巴纳姆的马戏团。
很多人说歌舞部分的出众反衬了剧本的单薄,更有影评人批评电影对巴纳姆洗白式的刻画,我想送给他们外国观众说的一句话:如果你渴望在电影中看到有关巴纳姆的真实事迹,还是花20分钟看wiki页面比较快。如《名利场》所说,《马戏之王》是一部高度虚构化的歌舞传记片。对于他这样比电影更戏剧化的人物,我不信有编剧能编的比他的真实人生更精彩。
巴纳姆的父亲是一名裁缝,出身底层家庭,他很早就知道金钱的重要性,小时候巴纳姆就开始打零工赚钱:放过猪,赶过羊,15岁时,在父亲去世之后他就不再念书。在商业探索过程中,他经营过报纸业,买过博物馆,40岁之前酗酒成性,在体会到酒精的危害之后转而支持当时轰轰烈烈的禁酒运动。
他被人诟病曾利用纽约州的法律漏洞,购买一个残疾的黑人女奴,宣称她是华盛顿总统161岁的女护士,并带她四处展览。我却认为巴纳姆代表了19世纪混沌时期下人性复杂却又有无限可能的美国,我看到的是一个从身无分文的少年到改变世界娱乐业的美国梦的实现,对于这样一个人物,没有办法用绝对的黑白对错来评判他。
电影中休叔饰演的巴纳姆大约是40岁左右,实际上巴纳姆在晚年大约60岁时意识到了美国民众娱乐生活的匮乏以及对奇观的好奇心理,才创造了以怪胎为主演的马戏团。在马戏团被兼并之后他投身于政治,又当了几年市长。
休杰克曼在采访说中说道,巴纳姆创造了之前没人想过的表演秀,他代表着你的人生只会被你的想象力限制,而不是你所处的社会地位。
电影中只是表现了他在面对批评与抗议时放任不管,实际上他可以算是那个时代的广告与营销大师,没有人比他再了解博得群众注意的重要性了,他口中说出了诸多类似【没有营销什么都不会发生】的金句。
电影中他花重金(1000美元一晚,他抵押了财产一次性预付了150晚)邀请来的女歌唱家瑞典夜莺珍妮·林德,可以看做是他登上上层社会的台阶。在她坐船登陆美国之前,巴纳姆做足了广告,光是在港口就有千人迎接她,规模不亚于现在的粉丝接机。片中隐晦的描述了他与珍妮的暧昧险些威胁到他的婚姻,其实二人相互一直不太看的顺眼,更不要说有什么浪漫爱情故事了。
有传言他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生意怎么样”,美国多家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他的逝世,然而更多的报道只是借此对他传奇生平的又一次消费,他的死亡也在为那个时代提供娱乐,满足人们对于一个传奇人物的窥探欲。1891年《纽约时报》的讣告中却证实,深陷婚昏迷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要喝水。
他生平事迹的真真假假没有人愿意去考证,也并没有随着他的死去尘埃落定。关于他的传闻有真有假,但是他创造的马戏团带给人的笑声与欢乐绝不是假的。
所以《马戏之王》并不应该被定义为人物传记片,而应是一部有极强娱乐属性的歌舞片,就如休叔在采访中所说,《马戏之王》找回了《绿野仙踪》和《雨中曲》之后大银幕丢失已久的【让我们来娱乐一下】的精神。
面对着动物保护主义的反对与营业额下滑的现实,经营了146年的Ringling Bros. Barnum & Bailey Circus(巴纳姆马戏团)在2017年5月彻底关门,这部电影似乎在提醒世人,不要忘记巴纳姆带给世人们的欢乐,如巴纳姆最出名的一句话:
「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 “最高级的艺术是逗人开心。”
所以看完电影的你,开心吗?
“歌舞片看什么剧情,就是看歌舞啊。”
从《马戏之王》昨天上映到现在,听了这话至少二十遍。这句话点出了两个值得关注的信息:
一,内地观众对歌舞片或许有比我们想象中更高的接受度。
二,大部分人对歌舞片有着如此大的误解。
痴迷于一种类型片的标志性元素,完全没问题,但正如某些人认为看某些电影就是为了看视效,所以鄙夷其他人对剧情、对人物的关注与“苛刻”要求一样,既然后者常被以“滚去看试机碟”反击,口出此言的人是不是也应该考虑一下MV和马戏团?
也难怪有些人会因为歌舞编排和表演这一环薄弱一点就把《爱乐之城》贬成那样了。我相信他们和说这话的人有99%重合度。用歌舞片的类型标签为一个不知人设为何物的剧本开脱,可能是歌舞片被黑得最惨的一次——《爱乐之城》的“歌舞”看起来比《马戏之王》弱多少,前者乃至《雨中曲》《芝加哥》的「歌舞效力」就完爆《马戏》多少。
所谓“一言不合就开唱”,从来不代表歌舞桥段是剧本完成推进和转折的省力捷径,更不是割裂故事与“歌舞”的借口。相反,优秀歌舞片的歌舞段落,是对情绪的提炼,是对人物正确行为逻辑及其因果的放大,以起到比其他表现手段更高效、更直接甚至更具说服力的效用。更高级如鲍勃·福斯的《歌厅》,甚至以一场场室内歌舞完成对室外波动政治环境的反映。而矮化、忽视人物该有的来历、情绪与他们的理性考量,以华丽的歌舞包装作为编剧自信顺拐的理由,把故事往下一场事先被设想好的歌舞上带,以一种低幼动画片才有的方式进行推进或反转——这不仅是对歌舞片价值认识的严重偏差,更有不敬甚至羞辱。
二刷马戏之王imax版,上午场只有四五个观众,没有一刷时的前排狂奔嚎叫儿童加后排谈笑风生合家欢,左侧爱聊天保洁阿姨加右侧手机瘾君子的密集打扰,太清爽了。
依然从第一分钟开始嗨,前三分之二泪点密集,停不下来,后三分之一稍弱,可能是为了上价值观。剧作看似简单,实际却细密周详,很多铺垫是以画面来完成的,让我联想到自己为小说插画时提炼内容和选择节点的方法,某种角度说有相似性,有跳跃感,但隐藏着轮廓,节奏处理相当高级,声画方面的讲究程度明显优于其他电影,在这几年的电影院经历中算是难以置信的体验。
比如开场热闹无比的马戏表演后,男主一个人站在黑暗中,这种指向寂灭的明悟是直击心灵的,比如童年时,男孩和女孩在旧屋里,斑斑驳驳的光影已经是一出热闹的马戏,比如男孩女孩离别,失手把布匹滑落,在脚下戏剧铺开的彩色道路,比如男孩在街头流浪,接过了一个畸零人的苹果。这样成长中蕴含的隐线,都是一笔带过,点到即止的,人生很漫长,与其把电影的时长浪费在看似有说服力的过程,不如蜻蜓点水。
比如削铅笔时,男主一眼望见对面的写字楼和墓地并置,同样整齐到毫无生气,比如男主说服拇指将军的嘴炮,其实是因为一脚踩到了玩具将军,洞悉了对方藏在心底的渴望,这样安排非常紧凑,看似不经意,轻舟已过万重山。
畸零人当然不可能都是身手灵活的舞蹈演员,这有点失去弱于常人的畸零本意,但人群和阶级的描绘还是提供了一些真实感,他们并不被认同为社会底层的一员,而是同时遭到贵族、中产和底层的歧视,在社会中没有归属感,几次爆发都极具催泪效果。
男主漫不经心的伤人之处,唯利是图和弄虚作假,都是同时被体察又同时被原谅的。影片结尾,马戏团的立意被拔高到了人性的狂欢,男主被升华成了畸零人的救世主,但当胡子女孩按着他肩膀时,却说出了这样的台词:我不管你是只为挣钱,还是压根就是个骗子,马戏团提供给了我们一个家(大意)。这种一厢情愿正是编剧的本意,电影赋予这个角色纯真的理想主义,朴实到需要藉他人之口来拔高,不是为了阐述现实中的马戏之王巴纳姆。
最遗憾的是翻译似乎逊色于预告片,比如女马戏演员和男二的初次见面,男二说他不会表演,电影把她的回答翻译成:这里每个人都会表演。显得冷漠和排外,仿佛下马威一样,但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每个人都有一技之长。这句台词恰恰体现了她的自尊和敏感,包容和善良,错译是非常遗憾的。
女主有些敦厚,不怎么迷人,瑞典夜莺演唱时声色俱厉,知行合一,令人印象深刻,男一虽然有骗子属性,还是几乎被塑造成了天才和圣人,但夜莺歌喉响起时,和女马戏演员暗自确认心意、十指相扣的男二才是人生赢家。甚至那种阻力带来的酸楚滋味也最令恋爱中的人欲罢不能,炫目无比,从天而降,随时脱手,难以把握,高贵和低贱合二为一的吉普赛女郎,仿佛不属于人间的精灵啊,爱上女马戏演员是每个男孩的梦想。
再次见识到zac的歌唱实力 加入杂戏元素 心脏跳好快 开头结尾棒 中间剧情…emmm…电影院看歌剧类电影还是很值票价
歌舞部分相当突出,有几场挺燃的。狼叔魅力无限大,丽贝卡弗格森超美的
“遇见你以后,我的生活只剩下了友情、爱和我喜欢的工作“看到这里会心一笑,还有什么比这更好呢。
商业片拍成这样,几近完美了。反正我个人超爱这部电影。那感觉就像迷途了,几近崩溃了,看了本片之后,似乎得到了所谓的“夜空中最亮的星”的指引。看完之后有一种通体舒畅的感觉。我甚至打算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就重看一遍这部电影。对于我个人来说也许能起到提醒我防抑郁防狭隘防封闭防崩溃的作用。
两星半。不可否认,它的歌舞部分非常的出色,华丽又燃情,当然,几个演员唱跳俱佳的表演为电影增色不少。但这个故事实在是屎一样,主线剧情俗套单调,还拍得特别急促,很多东西都没站牢靠就进入了下一个阶段,有时候很随性的想讲到哪讲到哪,歌舞片那种断层感,它毫无保留的暴露了出来,特别不自然。
银行不会抵押快乐,报纸从不书写艺术。嘲笑需要付费,欢笑永远价廉,马戏不需屋顶,爱情可以升空。无论你是满脸须发的灵魂歌者、手持盾矛的侏儒将军、两米高的爱尔兰巨人、五百磅重的超重肥男,是连体婴还是毛发人,当你挺直脊背唱起这就是我,那份骄傲就会从19世纪的帐篷里穿越,那歌声便会改写星河。
就是一个19世纪美国贾跃亭的故事:骗了所有人空手套白狼,号召每个人为他的马戏团梦想窒息,举债极速扩张,事业顶点抛下伙伴远赴欧洲。高水平舞美背后,主角的道德水准很让人质疑。全片塞满了急着打榜的口水歌,九成画面是CGI, 剧本也是MV水准。
歌挺好听,剧情就是《欢乐好声音》的变体了。真人传记电影居然也能拍得这么迪士尼动画感,男主跟瑞典夜莺眼神都快交配了你给我说男主完全没有出轨心……
不卑不亢,一场人性的狂欢。“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 2018真人版《欢乐好声音》。歌舞水平是高,但故事不行…
去年看《爱乐之城》,今年是《马戏之王》。或许真实故事里P.T.Barnum的创业史更加辛酸,之后的轶事/婚姻/政治更加有料--但纽约的寒冬有了大象,高矮胖瘦/种族肤色从马戏团最早开始得到尊重。很喜欢Paul Sparks先生演的那角色,“剧评人无法在剧院感到欢乐,谁才是骗子”--这句话同样送给影评人们。
前二十分钟就决定五星,这才是真歌舞片,这种东西就是要换专业的来!前面两首歌就已经开始想流泪了。我给基友说,这故事不太行,莫名其妙毫无逻辑,基友说歌舞片不要看故事,你不能用电影的逻辑去要求它,问问自己爽不爽看得开不开心想不想一起跳就行了。一语惊醒梦中人!希望主题曲今年能拿奥斯卡。
如同在电影院看了一场歌舞剧,连表演方式上都延续舞台剧的夸张,情节非常普通,但是歌舞场面非常非常燃。
应该是拿得音乐剧剧本吧 几户抛弃电影叙事的节奏 歌舞也完全没有起到剧情推进的作用 Benj Pasek&Justin Paul的音乐真的很棒 但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十分出戏 除去几个主要角色外 马戏团其他人物完全脸谱化 甚至有些都交代不清 不过几位女演员们都表现出彩 Rebecca Ferguson真正做到了惊艳 多一星给她
剧本太不走心了,但很适合在电影院看。跟一眼就能看出业余的"爱乐之城"不同,完全是顶级的歌舞表演秀,原创歌曲首首好听。好莱坞办跨年春晚估计也就这样了吧23333~
简单粗暴,眼花缭乱,平平庸庸。主要是剧情太差了,能想到的内容都来了,转折之神奇基本都靠唱。唱着唱着就活明白了,好希望有这份无忧无虑。hugh和zac是唯二适合演歌舞片的演员了,只是老的老僵的僵。
音乐、美术、歌舞、调度、表演…都把爱乐之城秒成渣渣了。休叔是太美好的存在,全方位完美的绝世好男人;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眉目气质都有葛丽泰.嘉宝的神韵。一曲《Never Enough》听得人眼含热泪,心潮激荡、澎湃不息。
多打一星 因为共鸣 当中听完歌剧被拒之门外然后走出来 this is me不禁泪奔 作为LGBTQ的empathy 音乐歌舞赞爆 每一段都超赞 角色众多 在时代广场AMC看到 同场有里面演出的一位小配角和他的朋友们 不断掌声 很热闹 看的很开心很感动 休叔唱歌跳舞都棒棒哒
另一部《红磨坊》般燃的歌舞片!多种音乐风格混搭,狼叔表演依旧高水准,惊喜的是没有短板的配角们,尤其是三位女配角,其中丽贝卡部分,直接戳到了泪点,了解到不是原声,但拍摄时面对整个剧院的群众演员是真唱的,能够感受演员的情感。这是歌舞秀,而不是传记片,请尽情欣赏表演,不要太认真抠剧情。
LGBT不打五星对不起This is me
跟大多歌曲服务于故事的歌舞片不一样,《大娱乐家》(马戏之王)的故事几乎成为接驳歌曲存在,身为传记片却丢掉了人物,像打开了一张精致的音乐贺卡,美丽却不生动。音乐实在太好听,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暗恋蜘蛛侠那个又宅又酷的女孩赞达亚在这大放异彩,极有表现力,谁说她不好看我跟谁急 7.2